委托人F先生成功退回湖南长沙某商品房定金3万元
发布日期:2022-06-07 作者:陈旺律师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成功帮助F先生拿回长沙某商品房定金3万元。2022年4月23日,F先生前往由长沙天心区某商品房营销中心看房,受到现场销售人员热情接待。现场销售人员着重介绍了该项目优质的教育资源、便利的交通网、和大型的商业体等配套,同时又以房屋通风条件好、生活便利、孩子可就读附近学校等利好消息游说F先生购买该物业。F先生在销售人员描绘的美好蓝图下遂有意购买,而后在销售人员的安排下向开发商支付了30000元款项,并根据其指引在认购书的指定位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回到家后,费先生为了稳妥起见详细阅读认购书,发现上面写的有他已经看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且对其内容无异议与实际不符,遂前往楼盘营销中心查阅相关文件。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F先生发现合同只字未提可就读学校这一重要购房因素,且存在许多不平等条款,同时在公示的文件中明确有说明后期的教育问题是根据当地教育局下发的文件为准,F先生询问销售人员有无相关文件,销售人员表示这个要接房之后才会有的,F先生意识到学校一说根本就不存在,风险极大。F先生细想一下自己光顾着听销售的各种“花言巧语”,都没有好好去落实清楚情况,也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问题,遂提出退房退定金,但是销售人员表示已签署认购书定金是不可能退。为了拿回定金,费先生找到我们团队并委托我们帮他挽回损失。
接到委托后,我们当即安排专业人员考察、取证,经谈判和磋商,仅用半个月时间开发商便答应退款,5月11日办理了退款手续,5月25日F先生就收到了开发商退回的定金3万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孙子接受祖父母房屋赠与后逼迫老人搬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 拒绝检修公共排水管,致楼下房屋渗漏水受损,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各半承担赔偿责任
-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拒绝收房?
- 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抵押房产被判无效
- 【典型案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 律师解析一起情侣间以买卖名义赠予房屋后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借名买房,没有签署合同,出名人不认可,己方能否要回房屋
- 父母共同房屋,母亲去世,父亲私自处置,子女起诉无效案例
- 父亲名下房屋,部分子女主张借名买房,法院如何让判断归属
- 夫妻为借款将房屋以买卖名义抵押给债权人,后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非本村成员购买宅基地签署合同,卖方起诉无效纠纷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愿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 签约后交付前房屋变“凶宅”,谁该担责?
- 原告王某与被告黎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