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未成年人高某故意伤害 律师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发布日期:2022-08-03 作者:肖小勇律师
犯罪嫌疑人高某于2022年1月3日与湖北省某中学陈某在校学生发生口角后扭打在一起,致使陈某轻伤二级,陈某报警经鉴定轻伤后,某区公安分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因高某为未成年人,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因高某为未成年人,作为高某辩护律师,律师根据案情出具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2月24日检察院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
办案过程: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后,向高某家属了解到,当天曾打过110报警,我认为这一行为构成刑法上的自首,建议其家属到移动营业厅打印通话记录,做为自首证据提交到检察院,并要求高某写一份悔过书,本人根据本案中嫌疑人高某存在自首、赔偿谅解、受害人存在过错、初犯、悔过以及我国对未成年犯罪的刑事政策,向检察院提出了一份书面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附上了通话记录和悔过书。
办案总结:
在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有一些案件是可以做到不起诉的,在本案中,嫌疑人高某同时具备未成年、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这个时候律师提出不起诉就有一定的成功性,但是不起诉案件毕竟只是占很小的比例,而且基本上都需要检委会讨论,这个时候,律师提一份书面的法律意见就很重要,代表一方意见会在检委会的开会讨论程序中被重视。
举报评论 1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李某袭警罪案
- 湖北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22人涉嫌“帮信”案
- 刑期十年二审改判一年,权利是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