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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日之后卖水果味电子烟构成犯罪吗?

发布日期:2022-10-03    作者:于春梅律师

2022年10月1日之后卖水果味电子烟构成犯罪吗?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于2022年10月1日起水果味电子烟、固态电子烟、零尼古丁电子烟全面下架和禁售。
  十一之后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下架后继续售卖水果味电子烟,出售水果味电子烟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会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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