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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去世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日期:2023-10-20    作者:刘永斌律师

以下情况是可以要回来的:
1.欠债人留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则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超过遗产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偿还。
2.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获得遗产的比例偿还。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用继承人偿还,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以下情况要不回来:
1.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其所欠的所有个人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2.没有遗产可供执行,没有继承遗产的人,他的债务也没有共同债务人,这笔债务就会消灭,就不用偿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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