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剐蹭,谁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23-11-24    作者:李诗怀律师

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剐蹭,首先看是否能找到剐蹭车辆的人,如果能找到,则由该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这个人无力赔偿,或者根本找不到这个人,停车场是否有责任呢?
《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按照这条法律规定,收费停车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什么是安全保障义务呢?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是要保障车辆的绝对安全,并非车辆出现任何损坏,停车场都无条件的承担责任。这个安全保障义务,是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对停放车辆及驶离车辆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指挥、摄像头全覆盖并定期检修、定时对车场进行巡逻等,如果做到了这些工作,就属于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无需承担责任。而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监控损坏导致无法查找实际侵权人,停车场就应该对车辆损坏承担赔偿责任;能找到实际侵权人的,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停车场仍应承担补充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吴亮律师
浙江杭州
王可红律师
上海静安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