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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发布日期:2024-07-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48.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答案】C

【考点】《法官法》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法》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选项C不能成立。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规定,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本题中据此可知,许法官因为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故应依法应被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而不是撤职。故选项C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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