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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必须前往医院看望受害人、垫付医疗费吗?

发布日期:2024-11-21    作者:王景林律师
交通肇事者必须前往医院看望受害人、垫付医疗费吗?
作者|王律师
 
一、问题提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如果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严重,一般需要住院治疗,特别严重的还会因医治无效而死亡。有的受害人家庭经济困难,他们可能无力承担医疗费。
实践中,大多数肇事者会不闻不问,他们不会给受害人及家属打电话表示关心或安慰,不会前往医院看望受害人,也不会垫付医疗费。
这让许多受害人及家属非常愤怒,他们会骂肇事者简直不是人!他们认为肇事者不应该做缩头乌龟,应当主动打电话关心或安慰,还要前往医院看望受害人,必要时还应该垫付医疗费。
不禁要问,肇事者是否必须前往医院看望受害人、垫付医疗费?答案显然是否。肇事者不闻不问,究竟有哪些原因?笔者在此简要探讨。
二、肇事者不闻不问原因
1.受害人一方意见很大,肇事者害怕受辱或挨打而拒绝露面。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极容易产生争执,受害人一方认为都是肇事者的过错,可能会对肇事者恶语相向,有的可能还会对肇事者动手。
如果打电话想要表示关心和安慰,可能会挨骂受辱;如果前往医院看望,不仅挨骂,可能还会挨打。于是,肇事者干脆不闻不问,免得自己麻烦。
2.肇事者抱怨受害人,因斗气而不愿露面。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可能只是无责、次责、同责、主责,受害人也有责任,肇事者因此对受害人心生抱怨。即使肇事者是全责,有的肇事者也会一头恼火。他认为,如果不是受害人出现,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也就没有这些麻烦,他会将责任全部推到受害人头上。肇事者越想越气,他认为没有必要过问受害人,
3.肇事者认为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自己无需过问。
如果肇事者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投保金额较大,完全可以覆盖受害人的所有损失,肇事者一般认为自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他会向受害人及家属明确表明态度,可以直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或者起诉自己和保险公司也无所谓。因为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肇事者认为没有必要出面周旋,故而不愿露面。
4.法律上并无强制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些法律条文主要关注的是事故后的车辆处理、现场保护、事故责任认定等程序性要求。其中提到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对受害人进行看望、垫付医疗费。也就是说,肇事者没有这些法定义务。
三、涉嫌交通肇事罪时,肇事者一般会考虑向受害人示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考虑到将来想要判处缓刑一般需要受害人一方谅解,肇事者一般会考虑适时联系受害人一方,以表达关心和安慰,以便为后面的刑事谅解做铺垫。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话,受害人一般受伤严重,受害人一方情绪会比较激动,肇事者一般也不会前往医院看望受害人,主要担心挨打。实践中,让肇事者垫付医疗费也并不容易。因为他们担心垫付医疗费,相当于是赠予受害人,以后不得再主张返还。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只是单纯地垫付医疗费,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以后可以要求受害人返还,也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
四、结语
    虽然看望受害人并非法定义务,肇事者也可以不必提前垫付医疗费,但从道德层面上讲,肇事者可以主动看望受害人,也可以考虑为此垫付医疗费。这些做法,通常被视为一种人文关怀和道德责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负担,有助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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