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六大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及所在地址
发布日期:2025-09-05 作者:李开宏律师
最高院六大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及所在地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2016年12月2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第一巡回法庭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
第二巡回法庭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第三巡回法庭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
第四巡回法庭地址:河南省郑东新区白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口 博学路33号。
第五巡回法庭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
第六巡回法庭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9号 神光大厦B座。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法经[1994]307号)
- 北京市城六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派出法庭及管辖范围(二)
- 北京市城六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派出法庭及管辖范围(三)
- 北京市城六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派出法庭及管辖范围
- 房山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派出法庭及管辖范围
- 通州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派出法庭及管辖范围
- 最高院裁判观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也可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管辖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院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受案范围|联系电话|地址|乘车路线
- 大兴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派出法庭及管辖范围
- 最高院:借贷双方约定“如债权发生转让,有受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款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经济补偿“N+1”“2N”是什么意思?
- 欠条名字与真实姓名不一致,还能追回欠款吗?
- 个体工商户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谁承担?
- 夫妻开公司欠货款,妻子要一起还吗?法院这么判……
- 仅有转账记录,是否能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民间借贷案件中主张律师费用能否得到支持?
- 担保期届满后担保人签字,债权人可追责吗?
- 债权债务案例
- 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债务人配偶交来房本、咨询贷款意味着什么
- 数百万元的债务阴影在秋风中涤净
- 最高院六大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及所在地址
- 最高院:债权转让后直接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是否合法?
- 最高院:债权人以登报的方式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应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