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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如何处理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发布日期:2025-09-26    作者:韩翔律师
在房屋交易市场中,合同违约是买卖双方可能面临的棘手问题。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往往陷入被动,甚至面临财产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无论违约方是买方还是卖方,守约方都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面对合同违约,守约方首先应查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可直接依据合同要求违约方履行。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在维权过程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守约方应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在协商、调解或诉讼中证明对方违约及自身损失。若协商无果,守约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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