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xxwn 2012-05-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5)
相关问题推荐: 向前夫索要婚姻期间的债务
向前夫索要婚姻期间的债务
我和前夫离婚近2年,在婚姻期间,他曾写借条给我,这个可以作为今后我向他主张债权的凭据吗。
相关问题
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
夫妻婚姻期间,丈夫自己开了个小公司,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多人以公司经营需要流动资金的名义借债,但实际丈夫将所借资金用于赌博。现在债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现在夫妻双方已离婚,丈夫玩“失踪”——手机可以接通,但人找不到。请问妻子应该怎么办?
发布者:SbH3824 2011-06-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间丈夫因赌博而借高利贷和银行贷款而妻子并不知情,到后来债主找上门才知道,后来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明离婚后婚前所有赌债归丈夫所有。现在丈夫被借钱给他的人告上法院,妻子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者:rainly123 2011-06-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夫妻双方婚姻期间的债务应该由谁负?
甲和乙原来是夫妻,因为资金周转原因,甲在他们婚姻期间向丙借了10万块钱,当时借条借款人是由甲和乙共同签名的,并规定三年内还清借款,后来甲和乙因为感情问题离婚,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有一条说明“双方中任何一方负有的债务由负债方承认”请问,作为丙,现在应该向谁讨回这笔债务呢,是甲还是共同签订借条的甲和乙?还一个问题就是诉讼途径和诉讼时间是否有限定呢?
发布者:hyc626 2011-07-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在婚姻期间,男方私自签字借高利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在婚姻期间,男方私自签字借高利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发布者:wangyufang1977 2011-08-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婚姻存在期间,丈夫私自高息贷款,离婚后我俩是否共同承担这个债务?
你好,我在一个乡级卫生院医院工作,丈夫是一名教师,2005年,他开了一家服装店,我勉强同意并且向亲戚借了钱给他充当流动资金,我因为工作忙没有插手经营,他雇佣了我二姐,后来卖衣服赚的钱每次都是他提走,说去还贷款利息。他以卖服装为由瞒着我在外私自高息贷款,后来人家上门要债我才知道。不到一年服装店因为没钱进货倒闭,确切的说是因为他把卖衣服的钱包括本钱都拿去花天酒地了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再后来我发现他有了第三者,就提出离婚。2007年4月4日我们办理了协议离婚手...
发布者:一道彩霞 2011-08-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夫妻离婚,男方婚姻续存期间贷款借高利贷,有共同签字,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用,离婚债务怎么分
夫妻离婚,男方婚姻续存期间贷款借高利贷,有共同签字,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用,男方好赌,均为他个人所用,另男方有一经营中店铺,部分用于经营用,经营盈利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用,另外还有一个8个月大女孩,男方不愿抚养,归女方抚养,请问离婚债务会不会分女方头上,不过男方说过债务他自己承担,夫妻没有财产可分,通过什么程度怎么办理能确保以后债务不会牵连女方
发布者:dBn9161 2011-10-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两个月婚姻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办?
我与他人7月28日领的结婚证,婚后发现此人心术不正,与此人9月22日办理了离婚手续。今日他的公司员工告知我,他诈骗了公司的很多钱,其中一部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拿的,要我偿还。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请尽快回复。急急急!!!!谢谢!
发布者:danbawang 2011-10-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丈夫欠钱外逃,老婆不知情,离婚后是否能问前妻索要债务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丈夫欠钱外逃,老婆不知情,离婚后是否能问前妻索要债务,但是提起诉讼是在离婚后提起的
发布者:ly0129 2011-11-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如何分配?
我前夫搞理财失败被别人骗走很多钱,这些钱也是他用息借的别人的,后来因为他有外遇我俩离婚,他债务太多跑了,现在债务人找不到他就将他和我都告上法庭,法院因找不到他人,把这20万全部由我来承担,我无力偿还,就用扣工资来还,我想问他一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外面付息用的钱现在全成我一个人的债务这样对吗?他在外面逍遥成了没债的人
发布者:白菜是金 2012-01-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婚姻关系期间的对外债务
结婚后男方与其他两个合伙人投资办厂,两年间累计向其朋友以一方个人名义借款利滚利约160万元全部用于厂方投资.今年转借其间借方要求其男方妻子补签名字算双方共同借款.现夫妻关系恶化,问女方需承担大约多少债务?是一半吗?女方名下本有一套房产系婚后女方父母所赠,现女方父母打算收回房产可以吗?是否算恶意转让财产?若女方一时无法偿还将承担怎么的法律后果?
发布者:ysjjj 2012-03-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