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父是2012年4月份发现自己一直打嗝,后来到泉州梅山医院检查,发现是食管癌,因我大伯有20几年的心脏问题,有人告知要去泉州二院植入心脏起搏器,过去二院后,又被忽悠,直接在泉州二院动了手术。
4月30日他是自己走进去医院的,在泉州二院确诊是食管癌二期。医生安排了手术,术后10内状态还可以,医生说恢复得很好,可以进食。第十天开始,大伯父出现严重的症状,被紧急抢救,医生一度下病危通知书,要求家属把病人拉回家。再堂哥他们的坚持下,医院把大伯留在了医院,转入icu病房,后来发现是大伯进食中,食物从伤口处漏到体内,而医生一度没有发现,一出现气喘,就认定为是心脏的问题,没有做其他的检查,导致食物在体内变质产生毒气,一度出现多器官衰竭。一天花费1.6w,实在很可怕。好在两个堂哥还算有点小钱。不过也无法承受这高昂的医药费。在跟院方协商后,院方同意适当减少医药费,大伯在icu病房一趟就是两个月,还是有慢慢好转,7月15日凌晨大伯内脏大出血死亡,到死亡时家里支付费用十几万,还欠着医院27万,跟医院协商无果,伯母坚持要把大伯的尸体留在icu病床,后来泉州警方强制执行,把尸体直接丢到殡仪馆,把反抗的堂哥,堂姐等三人抓走,关了12小时后放出,一个人交了500元费用。
已经到当地的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泉州二院提出赔偿2万元,不过欠着医院的钱是要还的。目前尸体还没火葬,我们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尸体在还没达成解决协议时能否火葬?是否要留下作为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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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前主治医生主动像堂哥索要2000元红包,后来给了4700元,同时食管癌的一个亲戚也在泉州二院做手术,时间比我大伯晚了几天,后来也出现了进食漏到体内的现象,也一度病危。
目前大伯在泉州二院的病例已经被封存,泉州二院和我堂哥手上都有病历复印件。这些是否有帮助,医疗鉴定如何才能公正公平?这也是我们目前遇到的难点,不知道医学会是否公正,是否会维护医院的利益。
我哥哥是医生,他说病历存在问题,而且医院一直给大伯使用抗生素,死亡前发现医药费便宜了好多,查看了药单,才发现其中就有停止使用了抗生素。
发布者:跃动青春 2012-07-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