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网络推广10多年,期间注册了很多域名,2015年来到公司,因为职业特性,个人2015年先后注册了2个行业关键词域名,自己支付的费用,2016年5月,公司股东发生矛盾,原股东把正在使用的公司域名,停止了解析,公司无域名使用了,(因为我们公司的网站先后被多家同行告过,因为网站很多内容是抄袭竞争对手的)所以公司董事长可能考虑到规避法律风险,让我在2016年5月使用了我1年前自己注册的域名,一直使用到17年3月,此域名,在公司使用前1年我就注册了,也没报销(因为域名太好了,我也不舍得给公司)所以就无偿给公司使用了10个月,中间使用过公司的信息做过ICP备案。在此期间我作为公司员工,公司使用我的网站全公司员工都知道,董事长也是默认的,今年3月我离职,公司想要我这个域名,给出的理由是,备案信息ICP 是公司的,所以应该属于公司,公司的意思,如果是公司的,就申诉要回,如果不是公司的,就告我私人网站放了公司内容说我侵权(公司内容 联系业务电话都是公司的)总之意思就是,属于公司就要回,不属于公司就告我内容侵权,横竖都是死的感觉! 我有证据证明此域名3年的续费都是我个人支付的费用,备案也是我个人的,而公司只使用了8个月,属于我个人无偿给公司使用的! 请问如果公司在只有ICP备案的证据下,而我有个人支付费用的证据下(而且公司使用前1年,我就已经购买了这个域名)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我有付费凭证,也能证明这个域名是我的,域名所有人也是我个人的! (现在公司因为让我使用公司备案,用ICP备案来申诉)域名我持有了3年,无偿借公司使用才10个月,我应该如何反诉?
----------------------------------------问题补充:--------------------------------------------------
另外因为公司管理混乱,在职期间我是深圳户口,公司在15年的时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社保是非深户的标准,是否可以补缴,而且试用期工资只发了部分,公司一直拖着不给,16年离职的员工吧公司告了,公司败诉,但是我未离职,所以不好意思告,现在过了法律诉讼期了,公司还想赖账,但是我可以找到当时的总经理和股东作证,现在的老总以当时自己不知情,不想承认,让我提交证明,我找了原来的总经理作证,又不承认! 总之公司一片混乱,截止到目前没有一个走的员工 不告公司的,我是第一个不告公司的离职员工,却要成了被告!
发布者:dcw99168 2017-05-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