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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 甲方将位于盐中灌区河坝荒滩土地,东至安宁河河堤洪线为界,西至盐中灌区小河3米为界,南至黄杏民河坝为界,北至盐中灌区口为界的土地 亩。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70年,从 2012 年 6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付款方式 租期为70年,每亩租金为 元(大写: ),协议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70年租期款。 四、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所赔偿土地征占费用由乙方所有,甲方无权所有。在租赁期限内,土地所有使用权、转让权均由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五、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如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赔偿乙方在本土地上所投资建设资金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倍赔偿。 六、其他 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28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发布者:67067394 2012-08-2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