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夕颜123 2012-10-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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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
我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做会计,在我接手的时候,因不小心签下了一份确认书,后来才知道,确认书上的金额很多都是虚报的,因在我接手前,前会计已经不做了,出纳和收银拿了一份确认书(是在我接受之前的支出,涉及金额100多万)让我签,出纳是一位股东的妻子的亲弟弟的妻子,我看了一下费用报销单,都有这位股东的签名,一时大意签了确认书,上面的内容大概是“公司支出200万,收入100万,所以差额100万为该股东作为本公司的投资款。”
公司一共有两位股东,当时公司还未成立,后来经细查,在我之前的那些费用报销单中,很多都是白条,很多都是这位股东虚报的。另一位股东后来知道了此事,不承认该股东的投资。报销费用的股东说我签了字,另一个股东就得承认这笔投资。当时公司并未有财务制度。
请问,我是否有权利确认我接手之前的支出。我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这一份确认书的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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