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朱小林 2012-11-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相关问题推荐: 房产与贷款
房产与贷款
雍律师:
你好!
XX小区因有事烂尾了,地产商的把部分房了卖给了(大业主),我在XX小区(大业主)购了套房320K,已付了200K,还有120K在大业主处贷款,
我昨天发现是以上这种情况,可能以后拿不到房产证。
现还有50K(RMB)贷款未还,我深感被骗了。问一下,我还要还下去这个贷款吗?我该怎么办?
相关问题
婚后女方出资和贷款买房,要怎样操作这个房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和男方结婚4年了,有一个小孩快4岁了,男方从来也不管小孩,而且很不积极帮女方分担生活和扶养小孩的费用,考虑到小孩快要上小学了,想让小孩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长大,女方想自己拿钱付首付和贷款在周边城市买房,男方是不愿意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什么样方法可以不让男方沾女方的房产呢?写协议书有用?希望热心的律师帮忙解决此问题。
发布者:20060518 2012-10-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6)
老婆身份证借亲戚贷款我不知情,亲戚跑了怎么办?我有两处房产会被牵连吗?
我老婆前年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身份证借给他在哥在上海办了企业联保贷款,他大哥把我老婆做为企业法人贷款500万,现在13年3月份就要还银行款了,她大哥生意亏了已经跑了,我才刚知道这事,快急疯了。
我在福州有两处个人的房产,均在婚后购买,会被银行拍卖吗?我该怎么做?
注:我老婆没工作,是家庭妇女,买房子的钱是我赚的,还有一部分是家人支持的。
发布者:ybbiavj 2012-10-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婚前个人房产卖了,加上一笔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您好,我属于婚前父母为我买的房产,我自己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它卖了,在加上一笔贷款购买了另一处房产,那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发布者:simon111 2012-10-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你好 我老爸十几年前的贷款 抵押了房产 现在还款期到了 银行可以来查封吗
抵押给当地农村信用社了 当时借了5万 现在要还18万 我应经还了13万 还有全部利息 我们家里只有一个房子现在银行说我的还款日期应经续期两年今年12月到期 银行说一定要我们还清否则就查封怕卖 我现在真的拿不出钱还 请问银行有这个权利吗? 还有我能够争取什么吗? 谢谢!
发布者:470557684 2012-10-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婚前买房付首付,女方父母出资借给男方,保留借条,贷款男女同还,离婚房产如何分
婚前买房付首付,女方父母出资借钱给男方,保留借条,贷款男女同还,房产本上写的男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借条是否生效
发布者:chenqing198686 2012-11-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领证同时双方一起付首付,然后一起公积金贷款,房产如何算?
如题,谢谢
发布者:nancy215 2012-11-06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婚前属于他贷款购买房产,在结婚钱想把房产变成共同财产,如何实现?
律师:你好
我正准备结婚,之前丈夫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正在月供中),房产证还未办下来。装修的费用以及每月的月供大部分都是男方在负担,现在我们准备要结婚了,想在结婚前使这套房成为共同财产,请问如何才能成为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前签订一个协议并且公正这样算共同财产吗?如果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名字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谢谢!
发布者:紫轩娃娃 2012-11-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未成年人为房产共有人,能否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法院处置有无漏洞?
未成年人为房产共有人,能否办理抵贷款押登记?法院处理有否漏洞? 产权人准备用共有房屋在银行贷款抵押,共有人为年11岁儿子,房权证上标明儿子占有1%,想请问能否实现抵押登记?以后出现纠纷能否处置房产?
发布者:落叶随风1234567 2012-11-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婚前父母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贷款名是我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父母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贷款名是我,如何证明是我父母还的款,避免还款和房产增值部分被妻子分走?
发布者:charley123 2012-11-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婚前父母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贷款名是我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2
婚前父母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贷款名是我,如何证明是我父母还的款,避免还款和房产增值部分被妻子分走?问题补充:
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如果是父母以他们的住房抵押贷款,但跟银行签还款协议时,由于父母无还款能力,还款人写的是我,但实际是我父母在还贷款,那么万一离婚,还款和房产增值部分能否被妻子分走?还有,去公证处公证,证明新房是父母买给我的,以后即使婚后我一次性付清还款,是不是也不会在离婚时部分房产被妻子分走呢?谢谢!
发布者:charley123 2012-11-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