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 我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轻微刮蹭,骑自行车的一个72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倒地.机动车与自行车都没事儿.然后带着老太太去报警了,然后去医院检查,当天检查结果为脊柱两个关节压缩性骨折,需回家卧床静养.就这样取药然后去看望她很多次.
昨天去给老太太拍核磁共振复查,结果一个关节好了,还有一个关节由于她老起来不躺着没有长好而且还压小的点,需要再卧床一个月,但是医生说不需要绝对卧床了,一个月后拍个普通片子看看就行了.然后我给她开药取药.
大夫说这是最轻微的骨折,只是岁数大了,还有恢复期他们不注意.
我只有交强险,截止到昨天花费9100多,去人保咨询,说医药费中有自费部分,是医药费清单里的增负项,增负为100%,就是这个医药费要完全自费.增负10%,也就是医药费自费部分为10%.我算了一下9100多,自费部分有2330多.
但是很多人说只要起诉保险公司,他们是全都得赔的,说是起诉就要走国家保险的规定,不走人保的小规定了.
请问这个是真的么?为了2330起诉他们值不值,能不能赢?这个需要我付多少钱?
还有就是他们家女儿婉转的提出了要15000的营养费.我觉得太高了...给治好了,还要这么多钱.请问她要这一万五高么?或者是给多少合适...工薪阶层...一万五真的拿不出...
----------------------------------------问题补充:--------------------------------------------------
我查到的:
法官表示,保险合同中关于非医保用药不理赔的条款,减少了保险公司的义务,限制了投保人的权利,属于免责条款。
可是,保险公司却不能证明自己已尽到提示或明确说明的义务。因此,该免责条款对于陈某并无约束力,保险公司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没有依据。
真的是这样么?请问这样我的律师费大约是多少...
发布者:sd5435068 2012-11-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