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wangfei198632 2013-02-21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相关问题推荐: huidawo
huidawo
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狗一样的朋友,”
2011年12月20日14时许,朋友开车在内蒙古110国道前期境内与蒙lzh718皮卡发生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没有发生人员死亡,原告俩当事人受轻伤经内蒙古乌拉特前期医院救治住院花费10000元{以付}。经乌拉特前期交警队认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驾车人车主曹某因无驾照且由同车我来顶替驾驶人,且口头承诺如果原告提出任何要求由我替他承担答应,同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后果由车主曹某自己承担。事故经由交警队处理完后,双方决定私了,且由原告提出赔付一辆新车,经由曹某同意,我代替曹某答应并签署了一份协议,,此协议大致内容如下:“(由被告车主曹某为原告张某购买新车一俩价值76553元,以贷款形式购买,余额由车主曹某按月还款,由我做担保,如在还款过程中不履行还款合约原告将我自己使用管理的车辆赔付给原告《此车户名为我父亲车辆价值45万元》”。
2012年1月11日,曹某以贷款方式为原告购买新车一俩,首付24920元,贷款十二个月,每月还款5329元,所有手续由我填写签字,费用及相关事宜由曹某负责,曹某在还款三个月后逃跑至今杳无音讯。致使原告车辆被公司扣回。
现原告起诉我赔偿1。诉讼我与原告签订的《协议书》有效。
2. 诉讼我陪原告损失76650元。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