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sk20200306z9g 2020-03-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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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著名案件:公交站台倒塌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本人程哲,是一名普通的合肥市市民,本人与2013年进入大勤项目管理公司(原安徽科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公司董事长、实际管理人是朱守俊;总经理王斌;公司财务为朱守淳(董事长朱守俊的姐姐);公司地址在合肥市红枫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香枫创意园18楼;本人进入公司前朱守俊还挂靠了浙江信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虎跃建设有限公司(原杭州恒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两家监理公司并成立了安徽分公司,这两家安徽分公司公司并无实际员工,实际管理人员仍然是科庆公司的相关员工。
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朱守俊用这挂靠的两家公司和大勤项目管理公司这三家公司在合肥分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项目中标后由大勤项目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2016年望江路公交站台监理项目中标后,2016年8月朱守俊安排本人去上班,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朱守俊未任命和委托本人任何职位,也未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2016年11月,朱守俊将本人调离望江路公交站台监理项目,调至庐阳区四里河黑臭水治理项目上班,2017年10月,又将本人调至合肥迅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2#厂房改造项目上班。
2018年1月,望江路公交站台项目事故发生后,由于项目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理项目无任何资料,为了应付检查组检查。朱守俊安排人员从信安公司叫来总监吴斌与我认识、并安排公司监理部主任刘强、徐洪斌在公司楼下瑞星快捷宾馆开了三间客房,安排我们四人补充资料,补签了部分资料后,王斌拿来一份信安公司的人员合同和项目任命书叫我签字,被我拒绝。第二天后大部份资料都由刘强代签(部分需要施工单位签字的资料刘强去了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资料员和相关负责人共同代签),其中监理日志由徐洪斌编写,以上资料全部交给事故调查组有据可查。
2018年1月10日,蜀山区刑警支队将本人进行羁押与合肥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内,本人看见了本项目总监吴斌对刑警队作证词:他所有项目都已经委托于我。事实上本人在2018年前并不认识吴斌,也无任何沟通或通话记录。在工程实施开始至实施阶段,项目总监吴斌也没有对本人任何委托或任命。
总经理王斌对刑警队做了两次证词,且前后矛盾:
王斌在2018年的证词说本人在项目的职位是现场(项目)负责人。但是实际上监理单位项目并没有现场(项目)负责人这一职位。
王斌在2019年的证词说又变为他任命本人为总监代表。但是总监代表是由总监委托任命,王斌没有总监资质,没有资格任命程哲为总监代表,而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总监的任何委托或任命必须以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抄送各承建方。
王斌伪造了大量相关的任命文件,其文件即无程哲的签字,也没有报建设单位批准抄送各承建方,同时其任命文件的打印时间也不是在2016年项目进场前,而是在事故发生后的2018年。
董事长朱守俊也做了证词中说本人在2015年找到其公司进行证件挂靠与事实不符:
程哲与2013年进入就已经在大勤项目管理公司工作(原安徽科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取得监理师证件前就在安徽科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班,并参与了大量安徽科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工作(项目后附1)。
朱守俊在证词中说他在2015年后不再管理浙江信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事实不符:
2012年至2018年期间,朱守俊自己多次在开会上向众人说,科庆公司基本没有盈利,这几年赚的钱大部分是挂靠的公司利润,其中2015年至2018年期间大约有两仟万。其买写字楼和相关房产的钱都是挂靠的公司利润。
2015年至2018年期间,朱守俊要求袁学如每天对科庆公司管理的三家公司的项目人员进行GPS定位钉钉打卡,并根据钉钉打卡的天数发放工资。
2015年至2018年期间,朱守俊每周要求科庆公司的管理的三家公司的项目人员回公司(香枫创意园18楼会议室)开会,会议由朱守俊主持、袁学如在钉钉和QQ群里进行通知,安排参会人员。本人手机上还存有记录。
以上证词漏洞百出,但是仍然被相关部门采纳,2019年,刑警队在中国银行调取了一份浙江信安公司每月发给我的工资银行流水,而本人从未收到过信安公司一分钱。于是在看守所内委托律师报案,刑警队调查后发现此卡一直在朱守俊的姐姐朱守淳手里。紧接着朱守淳的一份证词就出现了:她变成了信安公司的会计,信安公司的前先打给她,她再打给我。此证词又被相关部门采纳。
2019年12月,根据以上证词,本人被蜀山去法院认定为望江路公交站台监理单位负责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罚款五万。其他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不予追究。
2020年1月20日,本人刑满释放,感受家人是打落门牙活血吞,小孩受了别人看了多少冷眼受了多少嘲讽。本人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问题后,又被法院监视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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