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1075622523 2013-04-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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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003年5月2日,武荣余因家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王丽韫离家出走,武荣余多次寻找未有音讯,怀疑王丽韫出走与王祯其(王丽韫的哥哥)有关,于是2003年5月23日,武荣余将王祯其之子王期华(4岁)从六坝镇六北村哄骗到张掖,多次打电话要挟王祯其,要他尽快说出王丽韫的下落,否则就带王期华远走(期间武荣余的儿子武涛与王期华一同玩耍)。同年5月28日,被告人武荣余带着两个孩子到六坝酒精厂工作的朋友处躲避时,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并将王期华解救。
武荣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作为辩护人应该怎样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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