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wo13764395077 2013-06-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
相关问题推荐: 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呀离婚
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呀离婚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条件、
相关问题
夫妻感情不和,现在女方起诉离婚。年底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了,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现在女方起诉离婚。年底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了,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说先自己调解,按法律上第二次起诉应该是直接执行离婚的吧?现有一女儿六岁,因男方不会给,女儿也是女方一手带大。现男方完全不给孩子让女方见面,且提出要女方给十万元才会同意离婚。请问这个合理吗?就算抚养费也要不了这么多吧,男方家是农村的。
发布者:choumiao 2013-02-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女方有精神损失费么
我们因感情出问题从2012年9月份开始至今分居的状态,结婚不到2年,结婚前他父母在买了32万房子,承诺要转到我俩的名义,至今没有,,,他对我的不信任,家庭暴力和辱骂,甚至经常查看我手机聊天记录,和监控家里和公司电脑。影响了我个人隐私。。。直到今年2月份他说想和我离婚,说自己有追求者说很欣赏她。觉得俩人很合适,叫我和他离婚,我多次求他想挽回感情。可是没用,很难过。我们没什么财产,我去年6月份公司辞职后没工作过,分居后他只给我4000元,在没给过任何生活费。他...
发布者:lanxinmeng333 2013-02-2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男方不承认婚前赠与的财产(婚戒等),我还能要回来吗?
结婚前他送的钻戒,衣服等(并非我要求要的)。现在有了孩子他又想离婚了,孩子归我。我想要尽量多地取得我应有的权益,真的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孩子。可是他不承认那些东西是当初送我的,只说是他自己买来收藏的,属于婚前他个人财产。我该怎么办?现在东西都在他的手里
发布者:mainiti 2013-03-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1)
孩子2个月夫妻感情不和妻子想离婚
男方想要孩子能判给男方吗
发布者:niu2429279 2013-03-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我结婚十二年了,从结婚起感情就不和,老公脾气暴躁,长期以来没有改变,让我对他绝望,我也实在不能忍受,对孩子也没耐心,对我父母也是恶言恶语的,因为父母就我一个女儿,所以跟我们住一起,我们不能答成协议离婚,他说离婚叫我自己走人就行了,我们目前住的房子是婚后第二年买的,他妈妈拿了4万,我爸爸拿了2万,简单装修他自己用了2万,房产证上只写了他的名字,婚后他父母的老房子拆了从建,因为我的户口迁到男方的,当时由于房子几套,有户口的人少,所以办了两个房产证,其中一个是我的名字,这样...
发布者:1371470555 2013-03-28 状态:已关闭 回复 (6)
婚后夫妻没有发生性关系女方因感情不和要离婚 这种情况男方可以提出赔偿吗
结婚后住在一起 但女方不肯喝男方发生性关系
发布者:2257 2013-04-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
夫妻感情不和,咨询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划分问题
因孩子出生后,婆婆过来照顾孩子,朝夕相处中积累了很多隔阂和矛盾。老公不懂得协调关系,完全倾向于婆婆,毫不顾及我的感受。我和他的隔阂也越来越深,以至于很久以来无法沟通。平日的生活,对我来说,没有关心和温暖,只是冷漠和责备。现孩子两岁多,期间姥姥也不时带过孩子一段段时间。婚后买的房子,是我们单方面出的全部首付,月供是老公的工资在还。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起诉离婚的话,孩子抚养权和财产会如何评判?
发布者:youyouyang 2013-05-16 状态:已关闭 回复 (5)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一方坚持离婚,一方不同意,已分居两年多,请问法律上可以以分居两年为由申诉离婚吗?申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一方坚持离婚,一方不同意,已分居两年多,请问法律上可以以分居两年为由申诉离婚吗?申诉胜的机率有多大
发布者:liudongfen 2013-06-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在上海杨浦,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夫妻双方有一子,12岁,共有1套房产
我在上海杨浦,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夫妻双方有一子,12岁,共有1套房产,想咨询离婚后儿子会判给谁,财产怎么分割,谢谢。
请问有在上海杨浦附近的律师嘛
发布者:微信用户 2013-06-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我在湖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
我在湖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和丈夫有3个小孩,想要一个小孩跟着我。和他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协议。他说过要离婚可以。但是什么也不会给我。可是我觉得这样对我很不公平!和他分开快一年了。每次打电话来协商都说不了两句就开始骂人。而且丈夫还发短信来骂人。请问这样应该怎么办?我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来才可以保证我应有的权利。
发布者:微信用户 2013-06-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