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 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男方有探望权),如女方无经济条件抚养女儿或者向男方索要抚养费,则男方有权收回抚养权,男方抚养也无需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探望权),抚养期间不得有虐待、遗弃(包括转让他人抚养)、家庭暴力行为。(探望时间为每月双周星期六和星期日)如违反以上条例和探望期间一方有意阻止或者干扰探望权,探望方有权收回抚养权。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 财产分割: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对双方财产无异议。 四、 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二万八千元整(28000)。 五、 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2万元。 六、 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发布者:qgq100 2013-09-1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