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经过如下:
死者和被告是邻居,大概在今年3月份,死者家和被告家因为修公路的事情发生打架,死者受伤,被告家人也受伤,村里调解,双方各自负责,但是死者不认可村里的调解,要被告家赔偿10万才肯罢休,否则要杀掉被告家全家,并且要先把被告杀掉,因为被告长的比较强壮,死者不先杀被告,是不能杀被告全家的,邻居们都知道死者有所准备,背地里跟被告人说,要注意防范,死者母亲也上村里反应过,要求村里规劝死者,不要犯傻,死者在本案发生前几天还专门几次跑到被告哥哥的岳父家里,要他岳父把外孙女从被告家接走,以免伤害无辜。死者多次跟踪被告,但是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到5月份了,那天早上,被告父亲到山上放牛去了,母亲带着孙女去小卖部买东西去了,只有被告一人在家,坐在门边吃饭,死者看到机会来了,提着杀猪刀(死者在市场上买的,长大概20cm,前面是尖的)杀到被告家里,被告没有防备,在被告家的走廊上被死者连续桶了几刀,鲜血往外喷,但是被告此时还是比较清醒,必须要反抗,否则一定会被杀死,于是忍痛站起来与死者厮打在一起,这时被告母亲买东西回来的路上听到家里的动静,赶紧往回跑,看到这一幕,从门角落里拿出一把侧草刀想递给被告,在递刀的过程中,死者也将被告母亲砍伤,并将被告母亲手里的刀打落地上,三人厮打在一起,被告死死抓住死者,从走廊上打到门前村级公路上,在公路上被告捡起了掉落在地上的侧草刀,把死者猛推一把,死者倒在公路边的水田里,被告和母亲也一同被带到水田里,死者在下面,被告骑在死者身上,用侧草刀将死者头部一顿猛砍,大概有30多刀,死者此时没有动弹了,被告拿起死者的尖刀,在背部刺了死者一刀。死者当场死亡。
事发后,被告父亲接到邻居电话家里出事了,被告父亲在回家的路上打110报警,
呼叫救护车,被告以及母亲被救护车拉到意愿抢救,被告母亲被砍三刀,脸上、手上、鼻子上各一刀。被告被砍14刀,其中3刀刺入肺部,总共抢救费用花掉4万多。
死者家属当时以死者尸体相威胁,提出了8万多的丧葬费赔偿,被告家里都赔了。
被告以及被告母亲伤好以后被公安局关在看守所,过了一个月左右,被告母亲因为年老多病(62岁,前年动了大手术)被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了。
现在被告还在看守所,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想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死者提出68万的赔偿。
死者今年47岁,无妻室子女,有前科,曾因偷盗被判2次劳改,有80多岁的母亲和一个弟弟。
被告今年37岁,无妻室子女,四级残疾,无前科,有父母和兄弟(已成家),无财产,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我想咨询:
1.这案件是否属于故意杀人,如果是,会怎么量刑,判多久?
2.被告母亲取保候审后,是否还要判刑;
3.死者家属的谅解会不会影响案件的判法,被告家里赔死者家属取得谅解是否值当,有没有别的办法补救。
4.民事赔偿问题是不是死者那边人死了,只要求被告家里赔偿死者家属。
希望得到详细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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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件过程看,死者是否有过错?法院量刑的时候会不会考虑死者的过错?
发布者:six5ky 2013-09-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