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jdld2009 2013-10-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相关问题推荐: 借款合同可以起诉合同诈骗吗?
相关问题
有借款合同和银行转账凭证,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吗
我一朋友借我10万,当时签的是借款合同,合同上写的是一年偿还,现在一年过去了,也没有还,请问有借款合同和银行转账凭证,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吗
发布者:鲁齐汉 2013-06-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借款合同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起诉吗?还是一定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去起诉呢?
我EMS交起诉状到法院讨借款,法院说我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我告知法院说“这借款合同签订和履行借款交付现金都是在此地,有银行转帐为证,不应到对方户籍地去起诉,我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后来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就给我发了一个《补充证据通知书》,补充证据是:叫我到派出所查对方的户籍登记情况;户籍登记情况是要证明对方在此地居住一年以上,此法院才立案吗?
还有借款合同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起诉吗?还是一定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去起诉呢?是主要的...
发布者:52qtyh 2013-07-2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4)
动迁合同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我的房屋在08年动迁,开发商和我签定的合同所返还面积如要少一平米的话按市场价补偿一平米。收房时少了10平米,但是我现在没有合同的原件只有复印件,我可以用复印件起诉开发商让他赔偿少给我的10平方米的房价吗?谢谢!
发布者:老龙53 2013-09-2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涉嫌合同诈骗。如果把对方损失补上,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需要什么条件
涉嫌合同诈骗。如果把对方损失补上,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需要什么条件 涉嫌合同诈骗,现在在看守所已经三个月了,已经批捕了,之前找了两个律师都不专业,如果再换可以吗。在找律师这块有规定吗
发布者:婧含2013 2013-10-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因合同诈骗被判12年,现服刑3年,怎么可以假释?谢谢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因合同诈骗被判12年,现服刑3年,怎么可以假释?谢谢!
发布者:微信用户 2013-10-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夫妻没离婚可以起诉诈骗吗
夫妻结婚一年后,男方提出要求让女方为其贷款,说用于涂料工程使用,贷款抵押的房子忙于女方父亲,男方说银行不允许女婿用老丈人的房子贷款,所以他自己找了一个朋友用朋友的名义贷了30万元整,在贷款后的一个月当中,男方把钱陆续的全部提走,六个月之内他声称在外跑工程,一直不怎么回家,在10月份查卡的纪录才发现钱早被提走,现在他的人已经失踪了半个月,夫妻间也没有离婚,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告他诈骗吗? 用于工程使用,并没有欠条
发布者:vli6066 2013-10-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1)
可以告诈骗吗?还是起诉离婚
夫妻结婚一年后,男方提出要求让女方为其贷款,说用于涂料工程使用,贷款抵押的房子是女方父亲的,男方声称银行不允许女婿用老丈人的房子贷款,所以他自己找了一个朋友用朋友的名义贷了30万元整,在贷款后的一个月当中,男方把钱陆续的全部提走,六个月之内他声称在外跑工程,一直不怎么回家,在10月份查卡的纪录才发现钱早被提走,现在他的人已经失踪了半个月,夫妻间也没有离婚,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告他诈骗吗?
发布者:vli6066 2013-10-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
朋友借钱5000拖了我半年,赖着不还,可以起诉诈骗?
当初借钱说换车贷,还不了要蹲大牢了,那时候一天几个电话催我,就借给他了,还有欠条,后来给我6月份换,7月份换,后来9月份换,现在10月份问你他要钱就不理我,我都找到他家了,我们异地认识的,身上都没钱了,我该如何去做 qing请问可以起诉诈骗?
发布者:csemee 2013-10-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打架碰瓷是否可以起诉诈骗?
12年10月遇上找茬打架的亲戚,报警后由于警察未能公正的带走双方做笔录,导致对方自己做了伤,目前想讹诈钱财!
类似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她呢
发布者:vivi963 2013-10-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合同未到期一方违约可以起诉她吗!
本人向商场租店面一间,然后今年4月份把店面转租给B,为期一年,B除了要交商场租金每月2千多还要交本人一年2万的转租费,转租费半年付一次,但这两天要付下半年的租金时B却搬跑了,商场租金也不交了,这样我可以起诉她吗?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要怎么样赔偿'但是有一条是。 在租赁期间该店的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均由B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以上费用应于每月10号前交清,如该店面发生任何意外事项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这样就可以要求B交完剩下6个月的费用是吗?
还有我找她商量...
发布者:Qwertyuioplmnb 2013-10-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