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被她男友在2013年6月17日,持刀故意杀人未隧并毁容,现在人已经自首,并因为法医鉴定为轻伤,被刑事拘捕了,她 男友今年21岁,有一套其亲身父亲留给他的房子,他生母现在改嫁了,案发当天,其母亲垫付了10000元住院费用,目前他母亲表示,他小孩已经成年,不希望再拿钱,愿意重判都行,请问作为被害人,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
的权利和小孩的伤害赔偿损失。 问题是他家里现在不想再拿钱,即使判了,也不拿钱,情愿多坐牢都行,怎么办。可以用他的房子作为赔偿吗。他母亲及其家人,可以真的不管吗
犯罪嫌疑人的房子是其亲父母的,亲父亲去世时曾经答应给他儿子,当时儿子因为没有成年,房子当时是其母亲监管,后来他大了,就是他儿子住,其母亲现在已经改嫁多年.请问可以要求用他儿子的房子作为赔偿吗 犯罪嫌疑人的房子是其亲父母的,亲父亲去世时曾经答应给他儿子,当时儿子因为没有成年,房子当时是其母亲监管,后来他大了,就是他儿子住,其母亲现在已经改嫁多年.请问可以要求用他儿子的房子作为赔偿吗。他儿子有房屋的财产吗。并且这个房子在他独立后,就一直是他自己住,并且还自己把房子出租了,自己收房租。他母亲和其继父,一直共同过。 父母的房子,其中一方去世,儿子的房产归属问题。去世的时候,儿子还未成年,当时说好房子是给儿子的。后来母亲改嫁了多年,房子一直是儿子住,和实际拥有,请问儿子有房屋的财产权吗,房子没有正式过户给儿子。2013年10月9日,第二次法医鉴定为轻伤重型,不够伤残,没有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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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脸部伤口恢复较好,有大概8厘米伤疤,手臂上有一个5厘米的伤疤,需要做美容,咨询医生说全部治好,要3-5万左右。 我应该怎样获得自己的利益和赔偿金,来给小孩做治疗。
发布者:wsq130712 2013-10-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