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vug5165 2010-09-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相关问题推荐: 关于申诉
关于申诉
本人有一婚前房屋,婚姻期间曾有书面协议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老婆的名字,同时在公证处签了一份卖买合同并做了公证,合同注明对方在15天内要付房价的一半,之后要办理过户并占二份之一。但一直没有过户。房产证还是本人名字。现对方提出离婚。其中之一要求分割半间房产,一审判分割四份之一房产给对方,本人不服并上诉,想不到的是,二审法院要加码判二份之一给对方,理由是根据婚姻法第19条。。。 本人认为,我只是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没有同意将半间房产给对方,始终到最后房产证都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终审法院这样说根据婚姻法第19条判二份之一给对方是否公正?我去申诉有用吗?
相关问题
申请执行人写给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院内在七日内发出受不受理通知书的申诉格式是怎么写的
发布者:zwaf6666 2008-12-0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1)
劳资纠纷中关于双倍工资赔付的申诉时效问题
我们公司有位总工程师,工龄五年,工作能力一般,越来越难以适应公司对岗位的要求,公司本来想在09年2月28日他合同5年期满续签新合同时,协商降低他的工资。但是当时他手头正好有个很重要的项目要做,为了不影响他的情绪,破坏整个项目的效益,公司一直等到3月底才找他谈降低待遇的事情,结果他勃然大怒,以过了合同期,自动续签为由,拒绝接受公司降低工资的做法。同时提出如果公司解约,他将要求5个月的经济补偿,共计15W左右。一时间,让公司感觉压力很大,只好被动的去安抚他,...
发布者:kz119 2009-04-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夫妻离婚原审法院把房子判给对方,经女方申诉,现高院裁定再审,请问关于房子我现在还能搬回去住吗?
夫妻离婚,原审法院将房子判给男方,女方认为判决不公,申诉房产改判申请再审,高院裁定:再审期间,中止除准许双方离婚之外判项的执行。再审现还未开庭,想问现在我是否能搬回去住? 电话短信都跟他说了,他不同意我搬过去。再审期间高院中止财产判项的执行,那么在再审判决结果没下来之前,我凭高院再审裁定书搬过去,他也不让我进门,我也有到派出所备案,派出所说那是你们之间的事他们管不了,反正再审结果没下来,那就是房子还是两人的,我还是有居住权吧,等于我搬回去也是撬自己家...
发布者:心海扬帆 2009-05-21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关于劳动仲裁,我要申请增加申诉要求,可以么
关于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当时因为不懂,所以只是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但是并没有申请因为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现在公司不给我办失业保险,也不给我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我找新工作有很大麻烦),所以想要增加申诉要求,可以么?
顺便补充,我现在到举证阶段,下个周才举证,如果我申请了增加申诉要求,会延迟我的开庭时间么?如果会一般延迟多久?
谢谢了!
发布者:老老美丽 2009-08-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急急急】关于未成年犯人申诉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在今年的2月份被逮捕了 说是持刀抢劫 判到2010年的2月份 整整一年的时间 。 他们都是未成年人但马上要到18周岁了 他是主谋只是出主意而已并没有执行 其他执行的人都判的比他轻 他现在在里面要提出申诉 这个18号又要开庭审理了 我想问一下他这样申诉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
能不能减刑? 还是会当庭释放?
答案不要法律法规 自己语言告诉我
谢谢~!具体回答
发布者:momo72 2009-08-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关于申诉
我朋友因人身伤害事故引起法律纠纷,因不服一审、二审判决,于2009年3月11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可至今无音信。他决定依法申诉,但不知如何申诉,是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还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发布者:qzl 2009-10-2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3)
关于申诉
我的朋友最近打了一个官司 经济纠纷。一审下来败诉了,由于各种原因错过了上诉的时间,那请问可否向当地检察院提起申诉,费用怎样收取呢?
发布者:jiajiabaobei 2010-05-2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关于职工“五险一金”的维权申诉问题。
我们单位原属城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站),2001起年实行企业化管理。但是直到现在我们200多名单位职工的“五险一金”还是没有着落。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进行依法维权行动?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诉,或者是起诉哪个部门?
发布者:jsjbq 2010-07-2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关于申诉,请专家解答!!!
我于2009年向李某借了10万元,期间已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还了4万,约定剩余的款2010年春节前归还。但未按期归还。现李某向法院起诉并且判决已经生效。(因本人春节过后就到外地打工,并不知他已起诉)。现在我应该通过什么方法向法院证明我曾经归还过他4万元?法律上有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若借条中未标明有利息,一般视作不支付利息,法院还判我应该按当时银行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的做法是否得当?我是否可以提起申诉?
发布者:林110 2010-08-1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