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加工的小作坊 没有执照
因想多挣几个钱所以雇工
一个本地的28岁男子在试用期的第一天使用台锯操作不当把手割了
做完缝合手术之后医院病情摘要为
患者因干活被电锯锯伤右手手掌内侧入院 入院后急诊进行手术治疗,术后预防感染对症治疗,好转出院。
诊断报告为
门诊预防感染。营养神经治疗,创口隔日换药术后14天拆线
休息治疗3天复查,病情有变随时来诊。
事到现在包括住院费治疗费和检查等造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垫付的
今天是事发第3天 他的家属打电话给我问我以后怎么办
因为事发仓促我也不知道怎样回答
所以我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我应该还继续承担什么 或者我也想咨询一下我的经济损失问题
因为我们去一家家具厂干活 我也参与劳动 如果一旦走法律途径家具厂是否也应承担本次意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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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住院期间我花了3000 出院后我又给他500元作为营养补充 之后的消炎配方药物名称我托医院的人问过了药方到正规销售药品的部门都可以买到
我想问下万一他在未来狮子大开口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kkk1231 2013-12-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