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这两份招标的内容如下 通告 现我厂准备长期出租厂房,租期为20年,租金大约为100万元。 其中租金用于: 1. 一次性解决拖欠工人社保,医保及内部债务及失业补偿金 2.留守人员工资,集体联社管理费。 3.联社股份。 4.应急费用。 如有高于这个价格者,请于两天内致电:137277XXXXX 单位名称 我们依上面的电话打了三天没有人接的(有公证处证明)。 第二份内容: 招标书 因我单位准备长期出租厂房,所以现要处理一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旧设备,清空厂房给承租方使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这批设备已通过市专业评估所评估,招标的底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格,参加竞标者必须要带相关的资质证明和押金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交到本厂作为竞标价资格,价高者得,不中标者可退回押金,中标者必须当天内交齐本金,如果两天内交齐本金,如果两天内不清理并运走废旧设备,则视中标者为自动弃权,没收押金且不退回本金另由投标第二名递补上。 报名时间是由2014年3月13日起至2014年3月19日下午16时止。 我们也是依上面的电话打了三天没有人接的。 请问这两个通告的内容是不是属于公开招标了?
发布者:finalwin80 2014-05-05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