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lskdsjd 2014-07-2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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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逼无奈,未交接恶意离职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事情:我在公司得罪了一个领导,他想着办法要扣我的工资,然后我就直接走人了,没做工作交接,现在他给我发了邮件和QQ,说要对我进行经济赔偿的诉讼,我想请问他这个是属于恐吓我吗,我该怎么办?
以下是他给我发的邮件:
公司xxx部员工xxx,自xx年xx月xx日截止xx月xx日,你已无故旷工达到4天,电话联系你后表示以后都不来公司(无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你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你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另外,你擅自离职,并将你入职以来所有的劳动成果(工作资料)进行了删除,电脑格式化后进行了系统重装,因你岗位的特殊性(除你外,公司工作安排上没人涉足你的工作领域),
导致你开发的代码数据源均无法找回,由此给正在开发的项目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如此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将对你提出经济赔偿的诉讼,具体金额计算等公司进一步核实后再另行通知。
限你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前回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将工作资料进行恢复,逾期公司将依法向你本人提出相应的各项责任的申诉。
我只是删除了我自己的工作电脑上的代码和资料,都提交到了公司的代码库服务器的,
我想请问,他这个属于恐吓我吗,我该怎么办,要不要理会?
我这半个月的工资不要了,肯定也是不会跟他进行工作交接了的,他能不能起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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