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前几个月向朋友借了一笔钱,然后前几天我朋友她男朋友叫我还钱 我如数还了。随后我就给我朋友打电话告知我已经还钱给他男朋友,她就给打男朋友打电话确认一下,结果她男朋友是想瞒着她的,这样他们就吵架了最后分手。然后她男朋友就很生气,约着一个社会青年来我上班的地方殴打我,我的太阳穴已经肿了,身上还没踹了几脚,其他部位倒伤的不严重,他们打我的时候还用刀子恐吓我。最后临走的时候还勒索我1000块钱(他们虽然没明说,但是拐弯抹角的就是说钱),刚开始我是说给他们几百元,他们嫌少,最后说定1000元,第二天,我就把钱通过银行汇款到我朋友的男朋友的卡上汇了1000元过去。 请问他们这样的性质,会得到什么样的刑罚。 我手上有的证据就是我朋友的男朋友给我发的短信,短信内容就是发了一个卡号和他的名字过来,然后向银行索取了汇款凭条。 还有,他们殴打我的时候我的同事和同事女友在,可以给我做认证,请问律师,我现有的证据足以控告他们吗,这属于证据吗? 会不会证据不足呢》?
----------------------------------------问题补充:--------------------------------------------------
其实主要是想问一下,我的证据足不? 我怕证据不足,他们得不到刑罚,到时候到我家里找麻烦。如果证据已经足够让她们判刑,那会判多久呢? 还有,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 还能报警吗?
发布者:qiqitata 2014-07-2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