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于2010年3月份结婚,2011年3月份生下一个女儿,现在女儿快四岁了,女儿生下刚满月她爸爸就出去打工,每年就过年回来十天左右,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这四年我一直在带孩子,孩子感冒或者病了什么的都是找我一个人,结婚之前孩子爸爸自己有一点钱,其余的大部分钱都是从亲戚那借来的,他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有的有还账小票,有的我没有小票。婚后第一年我们还从信用社借的有两万还债。一直到现在连信用社的一起还欠两三万外债,具体欠多少我也不知道,因为他除了寄一点生活费什么都不告诉我,我也不知道他的工资到底有多少,他从不告诉我,他用来干什么我也不知道。今年房产证上我要求加上了名字,但是土地证上没有加名字。他们家是这样的情况,他爸爸在2006年就带着别的女人私奔了,我也没见过他爸爸。他妈就一个人住在老家孩子他爸养着,而且他妈就不是个省事的,整天教他儿子跟我吵架。现在他儿子动不动就说不寄生活费,或者给一点,根本就不够用。我生病他不管,还经常跟我搞冷战,要不就是吵架,向他要生活费他就经常不想给,或者给一点点。根本就不够。我这几年一直带着孩子住在娘家,要不是我爸妈我的日子真过不下去,今年下半年才回到县城上学。他小学毕业,我中专毕业,我现在带孩子没法上班,但是是有能养孩子的。现在我想离婚,他想要小孩,我是不会给他的,根据我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房子和孩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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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知道哪天会传染给我们。法院会以这个说明孩子不能判给他吗?
发布者:lili1000 2014-11-1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