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芳芳 2010-12-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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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该不该负责?
请问,俄现在在海南海口地区,俄前几天做摩托车在一个小镇的农村里面是晚上和一个骑着三轮车的啊婆碰车拉,但是问题是我们也给她的车修好拉,已经是没的问题的了,可是没过几天她的车有坏了,有不是我们在次去撞坏她的车啊?有要我们付修车费,那么请问我们还要付吗?那么以后有什么问题还要我们负责吗?还有她的身体也去医院检查过了,没的问题了,啊婆说以后要是身体上有什么问题也要找我?那么我也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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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之内建房到底该不该被强制拆除?
由于我们居住地属于城郊,从我很小是时候开始就听说我们的房子要被政府征用,被拆除。到现在10多年过去了还没被拆除。可是政府又不准我们新建房屋或者是改建。今年初,我们当地很多人在自家空余的地方重新修建房屋,然后我们也在我们家屋后修了4间房子,可是政府现在说我们是修于什么国家规定的红线之内,要来给我们强制拆除。请问,政府又不能明确给我们答复什么时候要来征用我们的土地,却又不准我们在房屋紧张的时候重新修建。请问尊敬的律师先生,他们这种拆除是合理的吗?我们...
发布者:kobebryant0608 2010-11-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我的吃住及社会保障问题,该不该由三明市委市政府和法院负责
以时间为序,以证据为本,来说事说理。(以下证据部分,发帖人均有原件,因这不能发送扫描件)
第一部分;市委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作为
第一组证据;说明王洪珠早已在暗箱操作。证据1、 2、 3、 4、共四份。
1998年9月15日下午,单位办公窒人员邱军,突然给我送来两份文件,(见证据2、3)。对此说明;在该文下发之前,市妇幼保健院或市政府相关的其它有关部门,从未有人找我了解及查问合实过我的住房与房改情况。我在得知情况后,走访了三明市政府...
发布者:兔子531531 2010-11-1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该不该负责
前几天一个晚上,我朋友被人砍伤在当地就我在内几个朋友 打电话我送他去医院 我送他去医院路上碰到砍伤他的几个人这回把我也砍伤了,能不能被砍伤这个朋友帮我出点医药费用呢。现在和无助 砍我的哪个人现在跑了,
发布者:le255 2010-11-16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热水管道漏水,物业该不该负责维修?
2005年10月入住的商品房,住后一年,楼下的住户说是我们家漏水,经过管理处打压,没查出我们房有问题。2010年7月拆了隔壁的小阳台也说是没事,可是今年我们家有明显的水从墙脚冒出来,只要一关热水器,水就不漏了,请问物业该不该免费维修?
发布者:漏水 2010-11-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因伐树工作意外事故,到底谁负责?
我家姑父因去参与我们村里某人承包的伐树工作,第一日便意外身亡,他之前有过传销经历,但回来几月已经调整头脑并无不清楚。因我父亲也在参与这个工作,等于我父亲是介绍人,但事故发生以后,老板以他去参加过传销为由不愿赔付姑父家人开出的那么多钱,现在剩下的钱要我父亲与包工头分摊,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发布者:yukiwang 2010-12-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这钱到底 该不该 掏
我是村里的我们吃水管道都在底下埋的 有一天管子跑水了 花钱雇了个钩机挖开[这个大伙都同意找的.给钱时大伙先让我垫上了]最后去碰钱了都说不该碰钱
关键在接头那,挖出来是个4通 接头。。往我家走的那头有个口也跑水,往对门走的管应该也跑水[当时不是我挖的。][对门现在没接管,以前也没接着也不知道以前用什么堵的口]现在都说我家着跑的水别人不该碰钱。这钱到底该不该碰。 我家在前面我能不能把水管断了[水管应该是那时大伙碰钱埋的吧]
发布者:0012300 2010-12-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经济赔偿到底由谁负责?
我最近张罗盖房子,可却在装修方面出现了问题,我把装修的所有事物都包给了一个包工头,包工头手下的一个工人却在专修时从椅子上面摔了下来,结果瘫痪了。请问律师,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吗?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y244172991 2010-12-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做生意被骗了该不该追究到底?
我是做化工生意的,今年十月份有个新客户联系我们要货,我们当时传真签了一份合同,款到发货,之后就发了一批货。11月份他又要我们给他生产300吨,生产完了,他说先要100多吨,当时打的货款还差1万多,但是我们还是把货发去了,可是发货之后,再给他打电话他也不接,联系不上他....还有100多吨货一直压在仓库,那个客户离我们这很远,在网上查了,有地址,可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办法去处理,该怎么办呢?
发布者:xy张洁 2010-12-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摩托车与小车想撞·到底谁来负责
甲,喝醉酒了然后骑摩托车与小车相撞,甲晕倒后醒来,只看到一群人在旁边,摩托车也坏了,人也受伤了,然而路过人直接拨打110,直接拉甲的车走,看到110只照了几张相片就拉走那甲的车《摩托车》。这样不是等于另一方逃跑了吗?过两天之后,甲去交警那要车,然后又看到相撞那一方。说需要赔偿全部责任。 请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发布者:UZY9800 2010-12-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