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拆迁户,和前夫离婚了的,但户口仍未分开,户主还是前夫,因为在外打工,村里的情况不清楚,政府在货币安置了我们8年后现在又划给我们每个人建房地15平米,但协议被前夫帮我代签了,本该划给我的15平米地现在可能会被划给前夫一家了。前几天我回去听说要到7月左右才定具体单元的位置。我跟划地的也就协调办商量,能否我单独划拨给我,协调办回答说协议是前夫签的,当然是划给他了,划给我了前夫要找他们扯皮。我把离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了并且写了份单独划拨的申请交到了管划地的协调办,他们不理不睬的样子很伤我心,他们怪我没提前给他们打招呼已离婚的情况,可现在还没具体划下来啊,在他们已经知道前夫隐瞒离婚真相的情况下还坚持要划给前夫,那些协调办的人是不是错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完全是合法的权利呢?而且前夫是吸毒的,因为这个才和他离婚的,而且几天前被云南的公安机关抓获吸毒。只是他家的人际关系在当地比较熟悉,我完全不认识那些村里和现在的居委的人。
好想有自己的房子啊,有房子就可以不四处飘荡了,把本属于自己的地平方拿过来,我就可以只补交不多的钱就可以换一套小房子了。谁可以告诉吗,我怎样做才可以从前夫手里拿回我的地平方?我不想等楼房建好后才和他打官司,现在只要能划给我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了,教教我,有什么好办法?协调办的人不划给我是不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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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能代签,是因为未分开的户口本在他那里,他是户主,而且我有一个废弃的老身份证被他拿去。我还有建安费等大约5700吧(每个人都有),以及什么以户为单位的搬家费5000多全被他一个人领走了,但现在只要能把地还我我就很满足了,钱哪里还拿的回来啊,早被他吸毒吸光了
发布者:小小鱼 2009-05-01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