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我姐夫去逛昆明的翡翠珠宝展,我们在瞎逛的时候,我姐夫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突然有一个男的过来拍我肩膀,说我,还有一个穿格子衣服的男的(因为我和我姐夫当天都穿的格子衣服)偷了他们家的珠宝,要我把包给他看,当即被我骂走,我随即走到我姐夫身边,给他说了这件事情,结果我姐夫很生气,叫我带他去找那个人,我们立马来到刚才的位置,正好找到了那个人,然后开始理论,对方一直说我们偷了东西,我姐夫在很生气的情况下打了对方一个耳光,对方随即叫来很多人围着我们,开始推拉我们两,最后保安把我们带到派出所,一开始对方一口咬定我们偷了东西,警察同志问他们有证据吗,他们又拿不出证据,最后他们说不管偷不偷东西的事情了,要求去验伤,当天晚上录完口供我们交了2000元押金,然后第二天他们验完伤回来了,是一个轻微伤,没有任何伤口,没有红肿青,验伤加上车费一共1270元,我们为了息事宁人打算赔该费用,但是对方狮子大开口要6000元,最后调解失败,明天还有一次调解,我们打算坚持原意,对方肯定是不答应的,估计他们要上法院起诉,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这么判决??还有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起诉他们诽谤我们,因为当时候周围最起码围了上百人,他们就指着鼻子说是我们偷的,这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心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从没有人这么诽谤过我们,关键是他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我们偷了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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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调解过程,他们开始耍无赖,一开始就说,和我们纠纷的时候手上同时拿了2个价值6000的珠宝,结果就因为和我们纠纷给丢了,要求我们赔偿!!!
还有他们开始耍赖说从没有说过我们偷东西,叫我们拿证据(幸好头一天作了笔录,他们承认说过,怀疑我们偷东西)
民警给的建议是赔偿1500-2000之间,对方直接拍桌子走人了
发布者:路人甲000 2015-06-1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