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gaoenchang 2011-04-04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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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问题
今天看了一套房子,是93年的,当时契税交了,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房主想买,能贷款吗,是不是能办理房产证啊
相关问题
关于契税问题的咨询
我是沈阳人,在10年9月份时新购住房一处,找代办公司处理的贷款交税等事宜,11月份把契税款交到代办公司。当时是按税率4%交的契款,但11年1月国家出台契税新政,我所购住房可以按1.5%的税率交纳。我立即咨询代办公司,他们答复说已经把契税款交上去了。请问我所交的契税能退回来吗?我可以办理契税退税吗?契税的纳税时间应该是在什么时候呢?现在只是首付款交完了,贷款下来了,房子在房产局备案了,就应该交纳契税吗?
发布者:mHn7755 2011-02-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上海房产契税缴付问题
我是09年12月,在上海市购买的婚房,面积92平,当时的政策是交1.5%的契税(如首套为1%),因为是期房,10年底房子交付,拿着开发商提供的文件去办理契税。现在上海房产契税新政策规定要缴纳3%的契税。请问,不是以当年签购房合同时间期的政策为限?而是看办理时间的政策?有法律条款规范吗?请作详细回答,谢谢!!还牵扯,国家现在又认定孩子如果在父母的房子中写了名字,就不算首次购房了。那时我还在读书,何来购房的实际意义。不能这样的
发布者:WQv7485 2011-02-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非本省户口购买商品房契税问题
我是深圳户口,准备到回长沙工作,在2011年1月20日在长沙购买了43平米的单身公寓房,我是首次购房,且为唯一住房,被开发商通知要交2%点的契税,不然就不能备案,请问合理吗?我在网上查了,都没有关于外省户口要多交一个点的契税的规定。谢谢啦。
发布者:Kzj2866 2011-02-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减免契税的问题、。很急呀!谢谢了
我的妈妈将一处68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赠与给我,我是她的独生女儿, 这是她的唯一住房,请问是否要交契税呢、。我是湖南株洲市 的房子是我妈妈的单位福利房,现在办理赠与 可以 减免契税吗?谢谢了
发布者:hexinjie_008 2011-02-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房屋赠与契税问题
请问父母赠与女儿房子是否交契税。但我从网上看到这一条“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是这样吗?
发布者:mZf9132 2011-02-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拍卖房契税问题
我于2006年离婚,当时法院强制拍卖了一套房子(当时是他家动迁的时候隐瞒了3套动迁房,有一套是我和儿子和他的,我知道后上诉法院强制拍卖)。现在他们家的另2套房子无法上产证,说要我付几年前拍卖房的契税,请问这于我有关系吗?前夫经常电话短信语言威胁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傅旻 2011-02-2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关于契税问题的咨询
你好,我是黑龙江大庆的,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0年10月买的期房,合同签完了,房子在2011年12月交工,当时我还没有结婚。我想在2011年6月结婚,但是我们现在有一套房子,我想问一下,等我前一套房子2011年12月份交房时,我交的契税是按3%收取吗?谢谢
发布者:甜美 2011-03-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二套房契税与房地产开发商纠纷问题
本人于2009年9月购置90平米住房一套,当年10月1日交房,本人属二套房购买者,根据2010年10月出台的房产契税新政策要加收契税。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24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
发布者:常来常往cl 2011-03-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二套房契税与房地产开发商合同纠纷问题
本人于2009年9月购置90平米住房一套,当年10月1日交房,本人属二套房购买者,根据2010年10月出台的房产契税新政策要加收契税。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24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
发布者:常来常往cl 2011-03-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二套房契税与房地产开发商合同纠纷问题
本人于2009年8月在**市购置90平米住房一套,当年10月1日交房,本人属二套房购买者,根据2010年10月出台的房产契税新政策要加收契税。
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24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
发布者:常来常往cl 2011-03-1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