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云南省保山市 在一个旅游开发村
有一个83岁的老人在过路的时候看到邻社人在老人所在社的祖坟地上 (在此之前领社没有通知老人所在社,也没有任和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开挖道路,铺没水泥管(涵洞),与领社发生冲突,被欧打,其孙看到,还未来得及顾老人、劝阻就被领社几人打倒在地(打人者在40岁左右),老人所在社的社员在劝阻过成中有三人被打,(当时老人所在社有50户有大约十人在场没有40左右的成年的主事男人、社长、只有老人、妇女,领社有45户大约有40人在场有社长、有在公安局的协警),其老人的女儿在听到事件后赶到现场,想了解情况,与领社成员发生口角也被打倒在地。当地村长闻信后赶到现场没有向当地公安局反应情况,承诺以后帮忙解决,老人一家在被打后就和村委会成员到村委会后,村长、村委会没有明确答复,说是先到医院看病情,期间领社成员无一人到村委会,(村委会与村卫生所在一起),老人一家只好先回家,在家气不过后奋而报警,当地公安局也到老人所在村社了解了情况,并对被伤者照了相片,老人一家几斤波折者后才到县医院就诊。
在此事件中老人脸部留血,胸口淤青,老人的女儿腿部下裸骨骨裂,老人的孙子多处受伤(老人住院10天,其女儿住院7天,其孙子住院12天,老人一家平时与所在社成员没有矛盾,在当地没有违法乱纪记录,在住院其间老人一家由所在社的多人社员和老人的子女护理。老人又三个女儿,被打的是大女儿留在家中有47岁,有一孙子和一孙女,孙女与结婚有一儿子2岁领几个月)。(老人在被打前还可以上山找治疗肝炎病的中草药)
在此事件中:领社应承担什么责任?打人者应承担什么责任?老人一家要承担什么责任?老人所在社应承担什么责任?村长应承担什么责任?村委会应承担什么责任?老人一可以要求什么赔偿?会对老人一家造成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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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家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在当地上门道歉可以要求对方上放鞭炮
老人和其孙医院初步鉴定为轻伤,其女儿医院要求其三内需要双手住拐杖行走,三月后可改成单拐杖,一年内不可负重行走
在次事件中两社间多次协商打人者和所在社没有成认打老人的事实,多次协商后打人者和所在社在各种压力一承诺赔偿所有治疗费,别的费用等不承担
发布者:微信用户 2015-08-01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