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法盲男人 2009-07-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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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定内退政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单位以机构整合为由,制定企业内退政策,强制男53,女47岁以上人员,不管工人还是干部都必须内退,发70%工资,请问此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发布者:7941059 2009-08-1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民警对打人不作为,协调其他,是否符合程序
我租住的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总是大晚上无理取闹的过来,在房间不走,在几次友善的劝阻过后,并且还通过110,几次班押解的把他劝走后在9月17日他又继续纠缠,并且还动手打了我,当我再次报警,警察来了却总是给我们协调房子,不给我解决打人事件,并且不让我把事情说清楚。也不见做笔录,我在派出所曾经问过民警,我的胳膊已经青了,打人事怎么办,民警态度却对我很横,还让我闭嘴,说我:你有完没完,你想咋的。这样打人的事就这么被覆盖过去了。我已经几次说要求也同意和房东去...
发布者:渔赢 2009-09-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打我老公的四五个人当中,有一个是之前和我老公合伙做生意的,后来了解是因为,之前双方合伙中发生了些矛盾,双方撤股,双方把货盘点了,对方说把货倒给我...
发布者:苏爱 2009-10-0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法官这样做是否违反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
我叫翁寒梅,家住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中社区五福街200弄209号。我想替我父亲向你请教几个问题。
案件经过:
1、我父亲与俞金东系为业主吴继承、刘继民建造房屋的施工人,其中,我父亲是水泥工、俞金东是模板工,施工模式为交替施工。在我父亲施工结束,交付业主并撤离现场6天后,也就是2006年3月22日因模板施工时导致物体掉落砸伤路人郑后有(未成年,其母郑燕玉为其法定代理人)致此诉讼。
2、现场有目击证人俞金凤、黄柏荣等证实掉落物体处一直有人施工,事故原因一目了然。...
发布者:hmweng_3 2009-11-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以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的规定,是否符合《合同法》?违约金是不是过高?
发布者:pan003937 2009-12-1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15)
请问我要走法律程序离婚,中间不牵涉任何财产问题,是否需要请律师呀,这个程序该怎么走呀
因为有家庭暴力,而且感情一直不和,我们也有孩子了,他不肯离婚,可是我要离婚,孩子我放弃抚养权,因为我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我就是什么也不要就是提出离婚,走法律程序,这个程序该怎么走!!
发布者:星慧妹 2009-12-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请问警所接警后的处理是否符合程序规范?
我去年在工作中因与人发生纠纷被打伤而报警,警察到场后把当事双方带到警所。警方在对对方进行询问后就让对方当事人离开了警所,(期间我和另一位同事一直在大厅等候),然后警所也就让我们离开了,未作任何询问。直到第二天,我和同事都因被打伤较严重再次到警所(一人颈椎外伤,一人肋骨骨折),警所才在我们要求下开具了验伤单。
我想请问的是警所在接警后的做法是否符合程序规范?我是否可以对处理的警察或警所追究其责任?
谢谢。 我是报警的一方,难道不该对我方进行询问吗...
发布者:snake7711 2010-01-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符不符合法律程序?
这是一起抗诉民事纠纷案,一审时我是被告。现在在抗诉案中我是原告,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年时间里原告和法院都没有来执行房产。抗诉案开庭订在2010年5月6日,开庭那天早上,审庭长却对我说:“被告5月5日申请了不服市检查院的文字鉴定,要求到省检察院鉴定,今天开不了庭,要我回家等省检查院的结果。”请问这个申请重新鉴定属不属于新的举证。如果属于的话那举证期限已经超过了。法院是予以采纳还是不采纳。如果不属于新的举证,那被告是否有权在离开庭的前一天才申请从新鉴定?
...
发布者:28099811 2010-05-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解剖尸体程序不当,尸检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死者13岁,死因不明,但有相对充足证据证明系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用药过激导致死亡。尸体解剖当天,在尸体解剖之后,政府人员从医院领取出死亡证明到达解剖现场,要求死者家属火化尸体。听说规定是尸检医生要先在死亡证明上签字后,才能进行尸检。即尸检程序明显错误,请问,尸检结果还具法律效力吗?但担心解剖医师在解剖之后暗自补签了死亡证明。我们手里掌握那张死亡证明年、月、日栏都是空白。由于首次解剖尸体程序不当,若对第一次尸检结果不服,是否还可进行二次尸检?
发布者:周华斌 2010-05-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将近4个月,没有收到二审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是否符合程序?
我在上海做了一个民事诉讼,一审胜诉,被告于2月7日上诉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但是至今我也没有收到上海高院的开庭通知或者判决书之类的文件,请问将近4个月过去了,我们没有收到上海高院的任何法律文书,这是否符合程序?
发布者:lyndon28 2010-05-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