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安装燃气管道,来了几个安装燃气热水器的人。
家里父母不知道怎么的,就忽然要把电热水器换成燃气的了。
跟着下午就来人动工安装了。
当时我就觉得那热水器应该比市场价格偏高,网上搜一下没有搜到价格。
一个小时候安装完毕了。安装的人拿了收据(没发票可以提供),一共是1580元。于是我父母支付了这笔费用。
刚上网仔细查询,发现那款热水器价格不过才758元,还送货上门包安装。
于是感觉被坑得很厉害,后来再仔细一想,又打了那个收据上的电话,对方称这款热水器卖820元。再次证明确实被坑了。
想打12315投诉,结果碰到自动服务时间。气愤不过,想到报110。
但是这种已经形成交易了,我这方支付了现金,对方也开了收据(非发票),这是不是算是一种合同关系了。
是不是没法投诉或者报110处理这事情,来退还这笔款了???????????
另外补充:那伙人是游击队,不是什么有商家或者什么支撑的。但是这几天肯定还在我们小区里继续推销和安装那种热水器。
----------------------------------------问题补充:--------------------------------------------------
这个可以算骗吗?他确实安装了燃气热水器,就是价格要了1580,而实际就是758到820的东西。
如果报警,这笔钱可以退还回来吗??警察会不会管这个事情?
我有几个疑问:
1、我以什么名义报警????
2、拿什么作为证据?
如何证明,我这里的热水器确实是他安装的,并且是支付了1580元。因为收据不是他开的,收据肯定是那个真正经销热水器的人给他开高,他就转手给了我们,帮我们安装了这个热水器。
发布者:shehonghua 2009-07-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