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老公2013年10月买了旅顺国宝星月湾的期房,交房时间是2014年的12月30号。
因为当时的房价是很高的,我们工作和生活都在二七广场,老公也没有什么概念就跑到旅顺去买了房子。对这个房子其实我一直都是不大愿意接受的,因为我们是要结婚,是刚需,买个那么远又不方便的地脚真的很难接受。2014年的10月左右我们开始筹备装修的东西,定了不少,比如门啊,地板,瓷砖,吊顶,橱柜,很多,定金花了不少钱。后来售楼处通知我们房子要延期到2015年3月末。有点失望还是等。因为我们是要5月结婚的,到了3月末到期的时候,因为水电不通还是不能按时交房,开发商要继续拖延交房的时间,而且不定时间。我们咨询了一下开发商可以退房,我们就在4月14号提出退房,签署了退房协议,时间是6个月之后能处理完,拿到退房和赔偿的钱。按照协议我们应该是10月14号能拿到退房的钱。可是到现在开发商还没通知我们去办理任何手续。还有4天协议规定的时间就到期了,我们该怎么办?听说开发商没有钱退房和赔偿?如果一直拖下去什么时候能办理?如果通过法律途径什么时间起诉才好?
----------------------------------------问题补充:--------------------------------------------------
多长时间算是及时?一般这样的官司多久能得到结果?结果如何?打官司费用怎么计算?
发布者:wujiaolin520123 2015-10-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