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07年3月进入同一家职业介绍所上班,我任电脑广告员(兼招聘部组长)一职,于2008年元月份回家结婚(老公是1976年的,我是1982年的),2008年7月在黄江镇医院证实怀孕(有病历本),因妊娠反应严重,请了两个病假休息,病假期间,老板曾经让高层领导找我谈话,暗示要我自动辞工,我没有同意.自2007年3月入职(我和老公在同一家职业介绍所)以来,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购买社保,我请了两个月病假,公司没有给我任何病假工资,至今我已经怀孕4个月了;我们上班时间是每周6天8.5小...
发布者:xueali 2008-10-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