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产假8月28日到期,由于当时没有找到人帮我带孩子,所以向领导提出再请假3-6个月(口头的,没有书面假条),领导不同意(也是口头的),说最多再请一个星期的假。
于是我给领导说,如果这样的话我干脆辞职算了,领导同意了。
一个月后我到公司交辞职报告,公司让我交纳1800元的司服费用,我不同意交,公司领导就不给我签字同意辞职。现在辞职报告在我手里,没有留在公司。
关于司服,需要补充说明一下。司服是今年6月份发的,当时我正在休产假。做司服之前公司下发文件通知,说免费给员工做司服,但如果做了司服以后xx年内离开公司,要全额承担司服费用,可是公司并没有把通知内容传达给我,只是通知我去公司量衣服。现在司服在我家里,原封未动。我提出把司服退还给公司,领导也不同意,说我的衣服别人穿不上;还说我休产假公司也不可能单独通知我关于司服收费办法的问题。
另外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我的劳动合同正好是今年7月份到期(也就是说哺乳期内到期)。
我可否要求公司同意我辞职,并且不交纳司服费用(服装可以退还给公司)?理由有三:
1、我并不是自己想辞职的,是在请假不准的情况下被迫辞职;
2、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能在哺乳期内辞退我;
3、公司做司服下发的那个规定可不可以算作无效的?因为公司说是免费做司服,但没有给员工“要或不要”的选择权,司服是必须穿的;公司做司服是为了公司统一形象需要,并不是一项福利待遇;这项规定并没有通知我,我是在辞职的时候才知道有这回事的。可不可以认为这项规定对我来说是“显失公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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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答!
可是现在公司领导不批准我的辞职申请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把辞职报告留在公司,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合同7月份到期,产假8月底到期,9月底我去辞职的,这期间一直没有上班。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该给我交纳养老保险等保险金到什么时候呢?工装是否应该退还给公司?
发布者:恬恬我的爱 2008-10-0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