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qpQ3132 2011-07-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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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欠债,法院传票,房屋三兄弟共有,母亲闻讯晕倒
小弟欠债,法院传票,房屋我三兄弟共有,为我三兄弟读书时父母自建,当时考虑日后分财产才写三兄弟的名字。如今老二不争气,赌博欠债,偷拿房屋证去抵押,我俩兄弟不知情。请问老二个人私自抵押有效吗?若老二无其他财产,法院是否可以将共有房屋拍卖(三人中有两人不同意)?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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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债,法院查封非法人,非股东的业务负责人唯一的家庭共有房产!
被告原是天津市启平工贸有限公司的员工,现是下岗工人。关于晋州市毛家寨村村民严**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晋州市人民法院违法立案,以崔**为首的合议庭违法办案,以张**为首的执行人员违法执行的情况,事实如下:
一、晋州市法院立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天津市河北区,依法律规定,晋州法院根本没有管辖权。
二、该案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天津市启平工贸...
发布者:wangdan1983 2009-09-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问下各位律师关于我和我母亲房屋共有产权问题
我们家购房时签合同签了我和我母亲两人的名字,并且在去房管局备案时也写了份产权声明,我和我母亲各占50%的产权,请问这份声明的意思就是说我占该房产50%产权,我母亲和我父亲各占25%的产权对吗?
发布者:yusuyang1990 2009-11-0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房产共有,其中一方欠债,法院会不会强制没收房产以抵押债款?
现贷款买一房子,父亲占60%,我和老婆各占20%,如果父亲欠债没有钱还,只有这60%的房产股份,如果对方诉诸法院,法院会不会强制没收房产变卖以抵押债款?或者类似案件法院会如何处理? 1楼的律师说,可能会执行房产,可否再详细点?
发布者:efbi 2009-12-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法律援助!房产证登记母亲 房屋拆迁 有4兄弟2姐妹,望能解答15336966660
1、根据1952年房屋登记表,我们共有房屋14.78间,占地0.773亩,合计建筑面积369.50平方米(房产登记册183号),后又根据房地产税征纳清册记载,1956年拆除67.73平方米,还剩301.77平方米,当然这拆除部分是公拆还是私拆,有关部门也没有拿出可以令人信服的依据,对此,我们将保留向有关部门追讨的权力。
1958年湖州市开河指挥部,占用了我家全部房产,我们只好忍让,服从国家需要,服从大局。但从今天的观点看,那完全是非法占用,我们被迫搬到临时居住点:即金婆弄27号,到金婆弄27号...
发布者:华哥无敌 2010-03-01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法院审理认定房屋“兄弟共有”并强制执行后的涉税问题
本人与同胞兄弟至今尚未结婚及建立家庭,双方仍一起共同生活,兄弟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出资兴建房室一栋,该房屋系兄弟两人共同、共有的唯一财产。尔后;弟弟未经取得本人同意私自将上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个人的名下,被我发现后经与协商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该案经审理认定:两人为同胞兄弟关系,至今双方仍一起共同生活,房屋系两人于2004年共同出资建造为共同、共有。 尔后;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2日作出强制执行,同时并向土地、房屋交易登记中心协助执行通知书:...
发布者:pplryyz 2010-06-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第一次法院判不离婚,如对方私自把共有房屋卖掉,再起诉离婚,法院怎样认定?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办
第一次法院判不离婚,如对方私自把共有房屋卖掉,再起诉离婚,法院怎样认定?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这种行为?谢谢
发布者:妈咪妈咪 2010-09-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向法院申请分割父母·兄弟共同建造的房屋的法规
我姐90岁解放前就到国外,1978年我父亲申请快宅基地由我兄弟共建有3米高的石墙,后由承租人改建平房,2009年10月13日我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祖遗房屋,2011年2月法院发送了起诉状副本,被告至今没有回执,而且我国外的姐姐至今也没回执。导致法院无法判决,现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我姐继承份额进行诉讼财产保全
发布者:eXk2563 2011-04-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父亲(母亲部分已处理)的遗产是否可以根据情况分成几份来进行起诉请求法院截决?
因为家庭子女协商不成,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贴,补发工资等一直〔父亲去世已半年多,母亲十多年前早已去世了〕无法从父亲单位〈学校〉领取,现在单位同意继续保管,但是,如果发生遗失或失窃一切责任由子女承担。现在没有办法,作为一方子女我也只好签了字表示同意,请问好心律师,因为父亲的这笔财产无法保障安全,所以我是否可以单以这笔财产起诉对方请求法院截决,父亲的其他遗产以后再起诉法院解决,如果可以,在法庭上如果另一方子女提出要求将父亲的其他遗产一并处理时法官是否会...
发布者:老同学zys 2011-07-01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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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子女协商不成,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贴,补发工资等一直〔父亲去世已半年多,母亲十多年前早已去世了〕无法从父亲单位〈学校〉领取,现在单位同意继续保管,但是,如果发生遗失或失窃一切责任由子女承担。现在没有办法,作为一方子女我也只好签了字表示同意,请问好心律师,因为父亲的这笔财产无法保障安全,所以我是否可以单以这笔财产起诉对方请求法院截决,父亲的其他遗产以后再起诉法院解决,如果可以,在法庭上如果另一方子女提出要求将父亲的其他遗产一并处理时法官是否会...
发布者:老同学zys 2011-07-01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共有人的份额赠与他人,构成我提出分割共有房屋的“重大理由”吗
房屋与父母共有,产权在我和母亲名下,我想分割共有房屋,《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父母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后属“共有的基础丧失”吗?我能以父母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作为“重大理由”吗?
发布者:kFw9394 2011-07-0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