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其实问题的本身并不是父亲配不配合的问题,根本的原因是用这件事来作为对儿子的要挟,阻止儿子再婚,因为儿子名下有一套租赁房儿子是承租人,可能面临要动迁,怕婚后拆迁的话,女方拥有该房产的权益,可是女方也提出做婚前公证,告诉他父母结婚是因为他的儿子好,不是因为什么房子和钱,怕二老不放心,多次提出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是,他的儿子认为不需要这么做,因为他了解女方是什么样的人,非常的肯定未婚妻的人品,关键是不想在两个相爱的人之间从此有一道阴影,更为奇怪的是,儿子的未婚妻没做过任何伤害男方家庭的事,也不知道房屋将要动迁的事情,可是男方的父母就是硬把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怪罪于女方,所以,儿子觉得父母这次实在是做法上太没有道理了,协商根本无法进行,父母认为儿子现在这样的态度就是女方指使的,而儿子觉得未婚妻太无辜,只是希望父母能够客观的看问题,来解决问题,而父母明确地说,只要儿子不结婚就可以谈,儿子太苦闷了,也非常痛苦,问题是现在父母不承认借款的事情,说是一起出资买的房,这好像有点说不清了,因为当初没有留下什么凭证,毕竟是父母亲吗,现在只能证明70%的房款是用自己的公积金还的,这一部分证据是可以出据的,就是认定时是如何认定的,是三七,还是五五,或者还有什么更好的结果,谢谢大家。
发布者:qingqinghbc 2011-07-0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