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TPX4869 2009-08-1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相关问题推荐: 110出警后的执行程序
110出警后的执行程序
我朋友被一个未成年撞伤,对方家长不但不道歉还出言不逊。110出警后说当事人是孩子,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不做任何笔录,还让我朋友自己到医院去看病,请问这样合法吗?
相关问题
可能各地的中院操作程序不一样,现申请执行人向广州的中院
提交材料请求提级执行,按他们的要求把提级的材料放他们的信箱执一厅,写:内勤(收)然后申请执行人12月3日打电话问内勤:有没有看到她的提级申请书?
内勤这样答:现在年底法官都很忙,还提级啊?
申请执行人说:根据<<民事诉讼法>>,收到申请应当7天内发出受理不受理通知书?
内勤:等领导批示,要不,你到12月15日再打电话来问.
申请执行人:11月24日到了中院,听里面的办事员说:材料放24楼的信箱,到了24楼问里面的办事员说是:放执二厅的,所以放了份到执二厅,后打电话问内勤说应是...
发布者:lkaf666 2008-12-0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法院执行强制拍卖股权的具体程序……
法院执行强制拍卖股权的具体程序……
包括1、拍卖公告的具体内容、期限、媒体,有没有特别的要求。
2、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有哪些区别?
3、是不是要告知全部股东?法院执行的呢,也一样吗?
4、麻烦您详细告知吧,急切需要,谢谢您。
发布者:gxzam 2008-12-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再审期间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程序,但执行程序已执行,请问如何可以撤销原执行?
因为没有执行完毕,请问如果申请执行异议行不行呢?
发布者:qwe123 2009-02-1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
法院已经判被告限期还款,但是被告躲避,拒绝还款,如果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程序?是否可以要求其直系亲属代其偿还?
发布者:hawkghost 2009-06-2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是不是法院把原中止执行改成了新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就是说,执行局的法官说:现在不叫中止执行,而是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你认为这二个意思是一样的吗?为什么?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与终结执行应该意思是不一样的吧?
请回答2问. 请回答2问.能举个例说我完全明白吗?
发布者:zwaf6666 2009-06-2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交通事故异地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说保险公司走完程序后,说保险公司没钱,我该怎么办?
因为是异地强制执行,案件转了很久,在法院又拖了好久,后来终于说保险公司在走程序了,法官突然告诉我那个保险公司没钱,但之前法官说过已经把保险公司的相关款项冻结了,我问法官,法官说程序不一样,目前保险公司没有钱,所以什么时候能执行就不一定了。
我改怎么办啊?保险公司怎么会没有钱啊?才6万啊。
发布者:qinrong 2009-10-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不执行找谁能执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不执行找谁能执行
具体条文
第十五条 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全面客观真实。
第二十一条 同意鉴定项目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九条 不得载有案件定性和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 第四款 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是无效法律文书。
法院的法官拒不执行此规定找谁能给解决
发布者:110801261oks 2010-02-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诉讼书/传票/判决书等均未送达,突然收到一个要强制执行的通知书,合程序吗?
父亲2008年年底在一伙诈骗人员的威逼下,违心写下欠人二万的欠条.
他本来住奔牛镇,户口也在那,我住常州,户口也在常州.今天我常州家里突然收到一个法院要对我父亲判决书强制执行的通知.很意外.
2009年年初因为被诈骗的事受了刺激,父亲上半年到常州的我家休养.这时那诈骗人员拿着我父亲被迫写的欠条到法院起诉,法院在奔牛没找到我父亲后,7月登了起诉公告,这时我全家不知.
2009年8月底我父亲回奔牛后,没人告知.到11月法院又报纸公告称已审理终结,在我父亲天天生活在自家...
发布者:sweeping 2010-03-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执行程序咨询
各位律师好,请问:
1\法院受理评估时,还需要向被告送达吗?
2\法院在评估报告作出后,法官以无谓的理由不给予进入拍卖程序,怎么办?
3\因为案件已经持续了7年,现在房屋价格已经上涨,而我们的受偿额可能有提升吗?(原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请各位律师给予答复,感谢 第一问的补充:是法院受理评估申请后,不是已经评估完毕了.
发布者:弱市老百姓 2010-05-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应如何请求确认,此裁定执行的依据,适用的程序和法律依据?
原告在没有购买房屋的前提下,诉讼请求为:解除三个被告签署的购房协议无效.
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如下:本院认为,居住权是一项用益物权,是为专人设定的长期权利,居住权人享有使用占有的权利;作为他物权,本身即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非经合法途径,所有权人不得对居住权人行使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或径行出售他人等的物上请求权,因此产权人(第二、第三被告)行使房屋处分权,将诉争房屋出售给第一被告的观点,本院不予支持。第一被告(公同共有人)未经房屋居住权人许可和追...
发布者:无一 2010-05-2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