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2015年中旬,堂姐家准备盖两层农村私房,委托附近的一师傅(以下简称A)帮忙盖,A召集了一帮工人开始干活。8月份由于2名工人施工楼梯间时操作严重失误没有加固好导致楼梯板下塌,当场两人(以下分为B、C)重伤。B年龄50左右,C年龄65左右。堂姐家里立刻通知救护车将B、C送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离事发约半小时通知了当地110。 C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儿子以先安葬老人为由,要求先赔偿40000元安葬费,不然就拿骨灰盒上门闹事云云,堂姐家和A分别拿出10000元、30000元。在老人安葬后其儿子要求继续赔偿18.27万元,并在作出此要求后再无音讯。 B在天门人民医院医治了20天后不幸去世,其医药费堂姐家出了5000元,A出了20000元。在B去世后,堂姐家、A、村委会、镇政府去他家里协商(因B在去世前曾对其后人说在他和A一起共事了很多年死后不要为难A家庭,家里情况彼此都清楚,差不多就行了,别去别人家里闹等等),最后堂姐家出了10000元,A出了30000元私了了。然而最近却收到了法院传票,2016.01.07开庭审理,B者家属要求堂姐家和A赔偿28万元。。。。。 当时事发后110上门录证据,问了一下工资发放和现场的一些情况,并留了影像资料,当时以和解的口气好像说的是师傅有90%的责任,家里有5%,死者5%。民事问题,很明显不属于公安处理范围,全当参谋。 农村老家盖房子基本上都是家人委托师傅,师傅再召集工人盖房,不会有合同,也不会要求对方施工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等等,所以都不存在法律上的劳务关系。工资和材料款是根据施工节点堂姐家给A,A再分配给其召集的工人。 1、这其中的大致责任比例。 2、如离2016.01.07开庭之前此事不能私了,是否需要委托律师开庭;如不委托律师开庭,是否需要去派出所拿之前笔录作依据或其他相关证明。 3、C去世距今3多月,是否有相关法律有时间限制在规定时间内才能告上法庭。
发布者:phounboo 2015-12-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