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4年参加工作,单位是武清建筑总公司三公司(企事业单位)06年8月以后公司就没活,一直到现在,公司昨天通知我们下岗有三个选择。
一.职工要求上班的,结合个人专长或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培训,在集团内部予以协调安排工作,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标准,企业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保险,对不服从企业工作安排的视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自动转移到劳动力市场。
二.不愿上班但要求保留企业公职的,可与公司签订离岗挂编自愿交纳费协议(空挂),个人全额缴付全部保险费用,一直到本人退休为止。企业代其办理保险缴费手续,保留其离岗挂编名额,退休前可享受企业重大调整时的有关待遇及退休待遇。个人不按期缴纳保险费的,视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自动转移到劳动力市场。
三.对不愿上班、也不签离岗挂编协议,职工自愿选择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档案转移到劳动力市场,按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由于本人对这方面不太了解,希望您能给予我们一定的帮助,指点一下。对此我表示深深地感谢。
----------------------------------------问题补充:--------------------------------------------------
问题是如果选择第一、原单位为我找的工作每月工资为1160,这让我很为难。选择第二、从其他单位上保险就不用去原单位了。如果没有单位,直接去劳动局缴纳,缴纳费用更少。第三、关于补偿我是十二年工龄,原单位只给我补偿费十六个月最低的工资每月1160。请您给出一定的意见。
发布者:王雅军 2011-08-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