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学校的元旦游园会,去里边凑了下热闹,碰巧看到一个女生上前跟她说话,说着说着那个人没等要说再见就走了,后来进进出出看晚会的人挺多,刚好又碰上那个女生手碰到了那个人的后背部,在后来看见几个女的老外走过来想展示一下自己的英语聊了一下,跟其中一个老外要求合影同意了,手碰了一下那个女的肩膀,但是在这之前我曾经跟一个女的聊天她是站路边卖东西的,互相交换了下名字,后来要叫她給微信时,她去卖东西去了没理我,我稍微等了一下离开,去另外一个地方,刚好有办理会员手机没费了没法扫二维码注册,后来工作人员帮我交了费,信号不好,我转了转看看有没有信号,路上碰巧那个卖东西的女生,她就跑了,加上会员之后我返回办理抽奖,这时候,谁知道一个人进来楸我的衣领不分说楼着我的胳膊,说我是不是刚才吓到一个女的买东西的,要我道歉,我没理会,对方拦着就打,后来到了派出所对方,我很生气打了对方一下,民警把我抓起来带手铐在凳子上,说我罪比他大10倍,
是这样么?我这样构成猥亵罪了吗? 加两个罪是不是我比较大,求解··~ 我被打眼睑淤血了对方是不是犯法(声明我不是学生)
民警问我有没有喝酒,我说我喝了,刚开始问我说没喝,这样民警是不是引绕我说喝了对我有好处~~
----------------------------------------问题补充:--------------------------------------------------
没强制逼迫也是猥亵罪么?看起来都很正常的呀,要是碰了下肩膀 ,什么的?莫非在路上碰上一个后背也背上罪名,我可以告他诬告么是不是很牵强? 因为我在派出所打他是不是起诉对我不利,他没受伤。
发布者:chn885 2016-01-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