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1.首先需确定房产是否产权房,如果是,则按照下面讲的,如果只是使用权房,只能变更承租人,而不能继承。 奶奶的房子是公房,需要交了钱才能办理房产证。目前该房屋的户主是我奶奶,我三姑。 如果我四姑想私自变更承租人,是否不需要我们其他三家的同意呢? 2.“是否奶奶的一套房子,就应该是我母亲代表老大家,大姑父代表老二家,三姑代表老三家,四姑代表老四家,进行遗产继承.” 不是,是由你父亲的子女,大姑的子女代位继承他们应得的份额。 爷爷的那一份需要分出来,怎么继承要看爷爷及你父亲和大姑的去世时间。 爷爷是在奶奶之前去世的,大概是79年就去世了,我大姑是2007年去世的。 奶奶是08年去世的。我父亲是2009年去世的。 3.我想请问是否象四姑这样的低保户,及时我通过法院冻结奶奶的遗产,法院也不会强制要求四姑搬离奶奶的房屋呢? 可以通过向其他继承人支付补偿金或者大换小的方式解决。四姑现在一分钱都想出,她就是说她是最困难的,所以,奶奶这套房子应该全数都给她。 如果四位继承人无法私下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的方案? 最重要的是,因为四姑是低保户,我们其他三个继承人都担心,即使闹上法庭,法院也不会对我四姑进行搬离房屋的强制要求。如果法院不强制执行,我们觉得,那闹上法庭也没有什么必要了。。。。反正,现在四姑已经在住在奶奶的房子里面了。 4.。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四人应均分遗产而不因该由一人享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奶奶的房子目前市值20万元RMB,我和大姑的孩子大表姐,三姑都为了照顾四姑,说奶奶的房子12万就卖给四姑。也就是说,如果卖给外人20万,卖给四姑就12万,我,大姑家,三姑家每人3万元。这样是,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了吧!就这样,四姑还是不同意。她一分钱都不想出,就因为她是低保户就可以这样吗? 再次感谢每位帮助我的律师们!
发布者:susan028 2009-09-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