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伤心--人 2009-10-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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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诽谤罪的认定
从半年前我就开始受到一个叫峰回路转的网友的谩骂留言,因为我从来不见网友,所以断定是认识的人对我的报复行为。在大四的时候找过的一个男朋友,因为我离开了他,所以开始报复我,之前是在我同事的空间里面留言,现在已经发展到在我公司的博客里面进行公开诽谤,所以我现在不能再忍受了,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工作与生活,希望能得到好的意见,期盼能尽快得到解决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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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诽谤罪
我想请问下,我大学同寝室有个女生放在宿舍的钱包不见了,价值一千多元,当时也报警了,我不知道警察的调查结果,但我寝室的人怀疑是我并和其他人说了此事,并且对我进行了孤立以及在言语上打击我,我还收到其中一人男友的电子邮件说警告我不要让他女朋友不高兴,并说我做的事她们都知道只是不追究而已.请问我能不能告她们诽谤? 现在她们一定要我搬离宿舍,态度强硬.
发布者:yhksh 2009-04-2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关于盗窃公司财产罪和诽谤罪
你好。我公司5号要求我带着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开户证明去外地办理税务迁移(因我公司原来的注册地在外地,现准备迁回本地),但是因为资料不全,没有办成,所以只能全部带着资料回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8号(星期五)的晚上10点多了。星期六和星期天是休息,于是我将资料放在了家里,准备星期一带去公司。但是11号(星期一)的时候忘记了,然后15号(星期五)的时候我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因为向公司借走营业执照等东西的时候,公司的办公室人员没有跟我办理任何借取的手续...
发布者:rene2928 2010-01-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关于责任认定
事件是这样的,我下班回家正常行驶在上坡之后(6米)突然一辆摩托车开的很快且在路中间 之后发生车祸 本人断了一根脚趾 他没事 责任在谁 该怎么赔 求解?
发布者:zxj2151 2011-08-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警械的认定和收缴
您好。
我从广州搭乘长途汽车回北海,携带了一根甩棍用于防身,在过安检的时候被没收。我查询了资料,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甩棍属于警械。
甩棍不属于管制刀具,我的甩棍上没有任何标志,无法证明甩棍是警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核武器条例》似乎也没有声明伸缩棍就是警棍。
那么工作人员没收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依据?
况且没收合法,但“三品”中没有明确指出甩棍为危险品,我请求工作人员让我通知...
发布者:Zghebn 2011-08-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责任认定问题~~
现有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正常行驶在路上,没有超速,没有违规现象,一位老人没有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走过路中间黄线时,又突然小跑返回,此时出租车没有来得及刹车,将其撞倒,这样的情况,事故责任应当怎样划分?求解答,谢谢~
发布者:Fjj8583 2011-08-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不负刑事责任的认定
被法院判处为不负刑事责任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如果是无罪为什么不直接判处无罪,如果是有罪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那如果有罪那么免于刑事处罚这个判决又做什么用了
发布者:vqy6785 2011-08-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关于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您好,我刚看到新婚姻法的规定,就是标题的内容,我想请问,如果是婚前或者是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付首付,其余部分由两人月供,这种情况房本上是不是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写一方的名字,是不是房子归一方所有?
发布者:ZHOUZHOUZHOUZHO 2011-08-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
我有个朋友,驾驶出现了交通意外,在医院抢救了21天后身故。当时本人没有饮酒,有人可以作证,而且,在医院的抢救记录中也没有酒精字样。但是,在事故责任书上面出现了酒后驾驶字样。而且酒精含量达到50毫克。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后30天出具的。请问有效吗?如果不服,怎么能推翻呢?谢谢。
发布者:wangzedao 2011-08-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关于上下班路上工伤的认定
各位资深律师你们好!
我岳父在2011年8月11号早上8点下晚班(不是下班回家是去菜市场买菜,买好了回单位自己吃的,应为下午还要当晚班)买菜回单位的路上反生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自己骑电动车,对方摩托车),当时我岳父认为没有什么大碍,就让肇事方的人走了,(也没有留下对方的联系方法和记住对方的车子号码)到今天也没有找到肇事者,那知道去医院检查大脑受伤比较严重(颅内出血,压迫脑神经,昨晚做了开颅手术),现在单位说是什么非责任工伤,(领导解释:这个...
发布者:wang184854 2011-08-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关于学校认定本人尚欠学费的纠纷
高中读了2年,第三年没读.由班主任替我办理的退学手续.后来身份证掉了,我是温州人.由于读书的时候.户口也迁到宁波了.宁波办理身份证的地方无法办理.因为我户口已经迁出去了.要去学校拿户口迁移证再回老家去补.然后去学校拿.学校告知我第二年的学费没交.总共3400.要交了才能给.但是这笔学费我是肯定交了的.哪有不交学费就让人读书的道理.但学校咬定电脑里说没交就是没交.我班主任和分校校长证明我交过也不行.必须拿出当时的学费发票才行.但是当时给我们的不算发票.顶多是收据.而且这...
发布者:a886245 2011-08-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