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免费注册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手机客户端
相关问题推荐: 隐瞒事实身份与我共同生活十年是不是在犯罪
隐瞒事实身份与我共同生活十年是不是在犯罪
我十年前认识了外地人,她的姑妈是我舅母,经她姑妈介绍我们很快有了好感,于是就到我们政府机关登记婚姻;她的身份证是临时身份来登记婚姻的,我们生活方式很恩爱;不久前在2008年10月抛下年仅8岁女儿离家出走了,她的爸爸也我们这里,我去问及此事,他却说他们不知道。后来我听别人说她的爸爸,我们没有真实登记。我有点怀疑就到派出所,调出她的爸爸暂住证,之后让我不感相信她的身份证与婚姻登记身份证不同。请问她们是不是在犯罪???
----------------------------------------问题补充:--------------------------------------------------
婚姻登记上的身份证是:唐燕琴,1978年02月10日出生;贵州省关岭县包包村。事实是身份证:唐洪平,1981年12月05日出生;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纳马村苗子田组29号。
发布者:陈新国 2009-10-2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相关问题
请帮忙看看供电局是不是已构成犯罪事实
供电局在没有和我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把我银行的卡上的钱误扣了3000多,后来过了半个月,我多次进行投诉及上供电所闹,最后因媒体的介入,供电局才把钱还给我,能不能认为供电局是有侵占人财产的动机?也就是还钱的同时,才补签了合同,这种情况是不是供电局构成了犯罪行为?因为他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私自把我银行卡的钱划走,还多划了3000多,这个数目是不是已经构成犯罪的事实. 他们就是以交电费的名义划走,但是确实是多误扣了3000,划走后才补签扣款合同。
发布者:lijuan 2008-11-2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共同犯罪中的身份吸收问题
请问假如一个人贪污,然后他妻子也受贿。这算不算共同犯罪,算得话,他老婆算贪污罪吗?会被身份吸收么?
发布者:manful2002 2009-03-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公安局包装/隐瞒犯罪事实怎么办
我们于2007年12月12日就“蒋国庆、明艳职务侵占案”向北碚区公安分局报案后,由经侦支队展开调查,至2008年9月25日,在我们的再三催促下才勉强以“蒋国庆挪用公司货款10万元”立案,对蒋国庆进行网上追逃,同时任由另一嫌疑人明艳(北碚区检察院职工家属)逍遥法外,并对二人私收公司现金的行为视而不见。 嫌疑人蒋国庆在逃期间,我们多次向北碚分局汇报“蒋国庆正在QQ聊天”等重要线索,直至蒋国庆被捕的头一个晚上,我们打110报警,汇报“蒋国庆在家中”的情况,都没有出警。第二天,200...
发布者:chang_lingzi 2009-04-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没结婚证生活十年是否算事实婚姻
没婚正是否事实婚姻
发布者:a201161ty 2010-02-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共同犯罪
两个人一起犯罪 ,一个人利用了职务便利 而另外一个没有职务便利 请问是不是都以职务侵占定罪 还是一个盗窃一个职务侵占。。。。 都是主犯怎么认定
发布者:5316988 2010-05-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男方隐瞒已婚的事实,交往并已同居,男方这算犯法吗?会受到惩罚吗?
你好,很感激你关注我的问题,前段时间我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的,然后交往,在交往过程中,他一直隐瞒着他已婚的事实,一段时间后,在我没同意的情况下,与我发生了关系(我当时还是处女),在这种事实下,我们同居了,但很快,他就以各种理由分手。分手后我才知道他已婚了。发生的这一切让我很痛苦。他这样隐瞒和欺骗,算犯法吗?如果想用法律来处罚他,该怎么做? 他从一开始就隐瞒,连他的姓名地址都是假的,我保存着他的这些欺骗虚假的聊天记录,这样的恶意欺骗也只能是怪自己不长...
发布者:秋梧桐 2010-05-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没结婚让去孕检是不是犯罪呀
我们老家没结婚女孩子18岁就开始让去孕检,不检就罚钱,要不就抓家人,这样算不算犯罪呀,希望各位大哥帮帮忙,谢谢
发布者:1987A 2010-05-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如何办理离婚
我们因家庭、感情、父母等诸多因素无法在生活下去,想要办理离婚,想咨询一下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者:liuyang2010 2010-05-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有个人把我打伤,我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我想知道能不能查到他有无犯罪前科
有个人把我打伤,我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我想知道能不能查到他有无犯罪前科
发布者:a394357177 2010-05-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共同犯罪的认定
轻伤害案件,直接行凶者已被抓捕由检察院起诉,而认为另一涉案人员不负刑事责任,因他们的口供都称未合谋指使,实际情况是案发前他们在一起喝酒,酒后一人到对门一家(亲戚,但不相往来)打门闹事,直接行凶的人提凶器过来连续砍伤两受害人,求教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在法理上是公认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如何?本案情况下事中共犯认定的关键是什么,取证难度何在?
发布者:qin7huan7 2010-06-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08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