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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推荐: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跟同一客户分别与2010.10.09、2010.10.11,2011.03签订合同, 单前两次合同 客户总是延期交货~ 导致我方第三个合同预付款延期支付~ 我们算违约吗/
----------------------------------------问题补充:--------------------------------------------------
前两个合同都延期交货2个月!结果导致我们第三个合同延期支付40天,合同期为30天~ 结果对方客户又延期交货半年~ 导致我方出货困难,延期支付对方货款~ 现在对方告我们违约? 请问我们违约了吗? 哪一方算先违约呢
发布者:watereeg 2011-10-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相关问题
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成立
我和房东签订的合同上有这么一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像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括弧里的数额并未填写,那这个违约条款成立吗?
发布者:瑛瑛1 2011-09-28 状态:已关闭 回复 (2)
购房贷款已审批,但延期发放,违约责任问题
本人一月签订购房合同,申请银行贷款,于3月14日得到银行批准等待放款,由于银行迟迟未放款,甲方现主张违约责任,付款合同中并未明确具体付款时间,关于贷款付款协议中有一条 甲乙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且交易中心出具以乙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直接将房款支付予甲方。 这样的情况是否算违约?谢谢
发布者:pyc8579 2011-10-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有关违约的责任
你好!有关违约的事,合同上2月28日,交货是3月7日,平时晚几天没有事,但人家告上法院了,算不算违约. 事情是这样的,温岭有家数控设备厂,我是镇江的一家五金厂,我和设备厂定合同,总共购买10台设备,总价是21.5万元,先交了10万元定金,合同分二次交货,2月28日交五台,后五台在3月7日交货,但是前五台是在3月7日才交的货,可在调试中发现转速太慢,我电告厂家后五台不要再发了,先解决一下刚送的五台转速问题,厂家说不可以弄了,就只能这样了,之后一直没有了消息,一晃就一年多过去了,我的设备一直...
发布者:cnjilo 2011-10-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企业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及赔偿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私人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因企业经营不善,老板跑路,导致我与企业的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我现在想向法院起诉,请问我能得到哪些补偿,及获得赔偿的依据。下面是我与公司法人签订的协议合同,请律师们帮帮忙: 协议合同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汪某某法人)某市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聘请(乙方:我)为甲方技术工程师。 二,乙方负责整个公司的生产技术指导及用人安排 三,甲方聘请乙方的年薪为伍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发工资四千一百五...
发布者:zhanghuaihui 2011-10-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肯定对他们有利!这是个统一格式的合同!有写违约可以没收定金的!但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是说不能没收合同保证金再收齐所欠租金吗?
发布者:xMz8310 2011-10-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你是怎么理解的?是不是不能没收我合同保证金!多谢回答!
发布者:HCN1974 2011-10-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你是怎么理解的?是不是不能没收我合同保证金!多谢回答!
发布者:IgT4618 2011-10-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你是怎么理解的?是不是不能没收我合同保证金!多谢回答!
发布者:Hze1442 2011-10-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你是怎么理解的?是不是不能没收我合同保证金!多谢回答!
发布者:Fcb5829 2011-10-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违约责任
现在对方公司起诉我公司逾期未付款~要求赔偿利息13万多加未付货款 1、对方未按期交货,最常的货期延长达半年,导致我方出货延期。 2、对方公司没有派专人去现场调试机器。 3、对方公司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造成我公司产品验收有困难,未拿全合同款。 上述3点合同都有规定。 合同总金额720万,还有283万未付给对方公司~ 请问这样的官司,我们该怎么打~能有胜算吗? 对方先违约,导致我方延期付款 ~ 我们也算违约吗?
发布者:watereeg 2011-10-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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